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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人民政府关于古蔺县金融商贸综合体项目的招商公告

录入时间:11-09-30 12:13:08文章作者:古蔺县招商局

为了加快古蔺县金融商贸综合体项目建设 ,塑造城市品牌形象 ,强化区域吸引力 ,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将区位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着力推行 4+3产业发展模式,形成金融商贸、创意文化产业中心。古蔺县人民政府决定通过公开招商方式,择优选定项目建设意向投资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位置、建设要求

   ( )项目位置。古蔺县金融商贸综合体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古蔺新城南北文化景观轴中部核心位置,南抵 32米城市主干道,北临古蔺河,紧邻建设中的叙蔺高速公路。

   ( )建设要求。按照《古蔺县总体规划》、《古蔺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项目由三个功能区组成,即:核心功能区(用地面积 107.24亩,主要包括中心商务办公、金融、信息、五星级酒店、会展中心、体验式农贸市场、购物中心、文化娱乐、主题名品街区,餐饮、商业步行街区等功能);市政配套区(用地面积 39.62亩,主要包括道路、管线、广场、公园、停车场等功能);配套住宅区( 用地面积 105.54亩)

二、投资人要求

( )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5000万元,且必须为具有良好的投融资能力。

( )本项目参选保证金为 6000万元。未中选的,其参选保证金在确定中选人后的 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商方式

本次公开招商采用公开评标的方式确定意向性投资人,即对投资人提交的本项目策划方案(含建设理念、管理营运的思想、拟投资开发的相关条件的承诺等)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确定为意向性投资人,并经政府审定后签订框架性合作协议。

四、招商时间

本项目招商时间为 2011930日至 1020日。其中:报名时间为 20111010日至 1011日,评标时间为 20111020日。报名地点:古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八楼会议室。

五、招商优惠条件

( )在核心功能区建成运营后 ,商业运营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第一、二年全额、第三年减半安排补助给项目投资人,用于扶持核心功能区建设。

( )核心功能区项目建设过程中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律按成本价收取。

( )引进注册资金超过 1000万元的国际国内知名商务品牌企业入驻核心功能区 ,并在古蔺县缴纳税收 ,将另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

   (四)如通过公开招商确定的投资人合法取得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政府将根据该投资人拟投资建设条件及核心功能区、市政配套区建设进度分期给予资金奖励,用于扶持核心功能区、市政配套区建设。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招商不接受电话、口头投标,不允许邮寄投标文件。

(二)优惠政策的取消

1 、项目投资人在本项目投资建设过程中无法按时到位资金或按时启动规定的项目 ,相关补助资金自动取消,所造成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2 、项目投资人在经营中未达到投资人投标文件后期经营方案中所列条款 ,将不得享受后期营运的相关优惠政策。

七、银行帐户

收款单位:古蔺县财政局

    号: 2304351129026430573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古蔺县支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安兵 0830-7211482

          0830-7203616

  真: 0830-7205160

电子邮箱: zjjghg2011@qq.com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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