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11-4-107号 提案的答复
黄启明委员:
您提出《关于加强指导监督,提高全县农村建筑质量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宣传引导
今年以来,我们广泛宣传《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通过集中宣讲、视频培训、入户宣讲等方式,将最新的农房建设要求宣传到户,入脑入心,提升群众知晓率,管理部门的指导力;同时通过农业农村部门,制定《古蔺县乡村风貌建设技术指南》,进一步指导“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对农户建房风貌方面提供指导意见。
二、加强培训指导
2023年以来,我县积极组织乡村建设工匠的培训,2023年共计培训154人,2024年正在启动培训工作,拟培训200人,目前已完成培训机构选定、培训人员摸底,拟于9月中下旬开展培训。进一步完善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明确二层及以下自建房必须由乡村建设工匠承建的要求,并纳入农房建设质量监管,不定期开展乡村建设工匠业务培训,2023年来,通过泸州市“设计师下乡”活动,组织开展乡村建设工匠业务培训4次。
三、加强管理督导
在县政府的牵头下,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古蔺县宅基地审批及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的修订,旨在根据县情,进一步完善农房审批、建设、监管、验收程序,确保建设程序合法合规,农村建筑质量优良。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古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