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县人大代表第2024-08-08号 建议的答复
何德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有效化解基层土地、林地权属(边界)争议的建议》(建议号2024-08-08)收悉,现将您关心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建立多元化解土地纠纷工作机构
山多林多的古蔺县情决定了老百姓对土地的依赖,多发高发的土地纠纷决定了必须寻找解决途径。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农村土地林权纠纷包括土地权属纠纷、林地权属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等日益增多,纠纷内容日益复杂,特别是在2011年以来,古蔺县的土地林权纠纷存在“多”“乱”“忙”“访”“大”的问题。县委县政府为了走出困局,在大量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建立由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国土、林业、农业三家联动的土地林权纠纷化解机制,2010年11月29日成立古蔺县农村土地林权纠纷处理办公室。
二、联动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成效明显
我县这一机制促进了经济发展和民生问题解决,畅通了群众维权渠道,维护了社会稳定。该机构从成立以来,累计办结应由县政府处理的复杂疑难案件412件,指导乡镇办理725件,出庭应诉200余件。尤其是2018年以来,土处办共办理复杂疑难案件66件,作出处理决定30件,调解结案16件,转乡镇办理29件;参加行政复议案件30件,参加行政应诉20件,指导乡镇40件次,接待群众来访326人次。有效化解了一大批疑难农村土地林权纠纷,推进了古蔺新城、二郎名酒名镇、叙大铁路、叙古高速、观文水库等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促进了我县农村社会的稳定。推进了基层治理,维护了农村稳定,实现了“积案清仓,难案化解,新案并轨,上访趋零”。
三、进一步提升矛盾纠纷调处效果
深化多元矛盾纠纷机制的探索总结,着力于制度建设深化、办案流程优化、办案效率强化,立足实际,着力重大疑难问题的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对于多元矛盾主体,继续坚持部门联动、多方式调处,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提高群众满意度,为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重要作用。一是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一站办案”的模式不动摇,进一步梳理法律法规及政策和部门权力,将土地权属纠纷、林地权属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职能整合到古蔺县农村土地林权纠纷调解处理办公室,对全县土地林权纠纷实行统一受理、统一调查、统一调处。二是规范办案流程。以“全力优化工作流程,尽快推动纠纷矛盾化解”为出发点,以《农村土地林权纠纷调查处理制度》《信访接待》等6项制度和《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流程》等3个流程规定为基础,保证案件调处结果合法有效。三是提高办案效率。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和先调解、后裁决的三大原则。坚持“联”“动”统筹和“调”“处”结合,做到因案施策、调解优先、调处结合、多元化解。四是注重办案效果。将化解纠纷与促进和谐有机统一,以依法、便民为宗旨,围绕“事要解决”目标,部门联动,形成了工作合力,保证办案质量。
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