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教育局对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3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22 17:05:00 浏览次数: 【字体:


李叶代表

您《关于边远山区教师队伍的建设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围绕边远学校教师“下得去”、“留得住”和“干得好”的目标,对乡村一线教师在工资、职称、住房等方面政策倾斜,实施待遇留人。

一是提高边远山区教师收入。在实施绩效工资时,根据农村学校交通、地理等情况,将全县乡镇学校共划分三类,按60元、120元、180元享受农村教师补贴;在2014年实施农村教师生活补贴时,进一步将全县学校划分为六个档次,按400至800元/人/月确定,拉大了村小教师与中心校教师的待遇差距,

二是在职称评聘、评优选先上向村小教师倾斜。为了稳定村小教师队伍,在职称评聘、评优选先上向村小、一线教师倾斜。根据村小教师在编在岗人数,核定村小的岗位数,一律不得挤占、挪用,确保符合条件的村小教师评上职称,聘用到相应岗位。在我县村小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本人符合省、市有关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规定中的一级教师条件,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二级教师,评聘为一级教师。

三是改善环境,让教师安居乐教。2011年启动教师周转房建设项目我县共投入资金1.09亿元,建教师周转房2077套共20835平方米,有力解决了农村教师居有定所、住有所居问题。

学前教育方面,我县紧扣《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按照“每个乡镇至少有一所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要求和集中、便民原则,结合县域实际,大力发展乡镇中心幼儿园,居民小区配建幼儿园,村小增设附属幼儿班,鼓励民办幼儿园向大众提供普惠性服务,努力提高幼儿入园率。

留守儿童作为新时期特殊群体,已引发社会普遍关注。我县将留守儿童教育作为“富民惠民、改善民生”重要工作,县相关部门协同制发了《关于开展“五大关爱工程”和“十大惠民行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关爱留守儿童身心健康、教育和安全问题的方案》等文件,各乡镇通过建立家长学校、留守儿童之家、警校共育办公室等,合力守护留守儿童安全,各机关干部职工分别与8700多名留守儿童开展结对帮扶;县教育局加强留守儿童情况摸排,建立留守儿童爱心档案,整合教育资源,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全力实施营养午餐工程,切实为留守儿童营造良好成长环境。各学校加强留守儿童安全教育普教科研课题研究,充分发挥“心语小屋”、“悄悄话室”、“心灵驿站”等功能,加强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服务。古蔺镇第三小学、古蔺县箭竹乡蔓岭小学等学校编印了《晨曦》、《大山深处的明灯》等课题成果集,并充分发挥课题研究成果,有效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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