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县人大代表第2023-72号建议意见的答复

来源: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03-14 11:02:39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尊敬的陶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林下经济助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建议》(2023-72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竹产业的关心和支持。经我局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对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科学规划、保障用地

我局根据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合理规划林下经济的方向、类别、规模、模式,大力实施林下菌、林下养殖等项目,提高综合经营收益。发挥现有大寨苗族乡专合社林下菌,推广仿野生种植竹荪、木耳、大球盖菇、羊肚菌等食用菌。在不改变林地属性和不破坏林木的情况下,全力支持发展林下种养殖项目,允许利用林间空地建设必要的基础设施,相关用地可按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设施用地管理,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关于项目扶持、示范带动

结合产业现状和发展规划,在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实施乡镇(街道)打造林下养蜂、养鸡、养羊示范点位。通过利用储备林贷款资金进行林下经济产业建设和项目所在地区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解决部分林下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难题。四川省赤水河流域水源涵养和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古蔺县片区第一阶段),计划总投资1.22亿元,建设内容为治理森林和荒漠15万亩,修建小型水利水保400处,建设年限为2022年至2023年。通过对赤水河流域内石漠化生态系统治理、森林生态系统治理等工程实施,实行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小型水利水保设施建设等,有效改善赤水河流域林下产业发展的生态环境,实现生态脆弱区的生态修复和林下产业发展的共赢。

三、关于招商引资、培育主体

我局根据《古蔺县林下经济“十四五”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就林下种养、中药材、森林蔬菜、林菌种植和森林康养、生态旅游等编制林下经济产业,加大宣传,吸引客商。重点扶持培育前景好、竞争力强、带动面大的龙头企业、专合社。整合市级现代林业产业园区、省级培育园区、储备林建设贷款等项目资金,大力支持林下经济主体建设,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依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构建“龙头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的生产经营模式,鼓励开展定制采购,带动农户标准化生产。

四、关于品牌建设、培育人才

积极培育引导龙头企业、专合社申报市、省、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社等,打造林下经济品牌。目前,古蔺县顺家山核桃种植专业合作社等被认定为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

同时我局也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以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村实用人才为主体,“十四五”期间力争培训从业人员7千人次,进一步优化和提升人才素质,为林业产业发展和林下经济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古蔺林下经济发展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吸纳您提出的工作建议,并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履职尽责,推动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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