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57号 建议回复的函

来源:古蔺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 发布时间:2024-03-14 11:20:09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闫文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椒园镇金融机构(信用社)的服务能力提升》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四川古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蔺农商行”)为县级法人金融机构。古蔺农商行由属于省政府行政部门的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四川省联社”)进行系统管理,古蔺农商行的人、财、物由四川省联社垂直管理,包括党组织关系、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员工招聘等。由于古蔺农商行椒园镇分理处多数时间日平均业务量在10笔至20笔左右,业务量较少。自2017年8月15日起实行定时服务办公,营业时间逢农历三、八日按正常作息时间开门服务,其余的24天时间不开展业务工作,给群众到银行办理和咨询业务带来不便,群众意见较大,针对上述问题,我局积极协调,要求古蔺农商行对闫文星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古蔺农商行根据我局要求已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措施:一是古蔺农商行椒园镇分理处逢赶集天增派一名工作人员,加强了柜面服务,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了服务质量;二是在闲场天安排专人在网点值守,为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做好服务工作;三是增设自动存取款机,缓解窗口服务压力,解决群众存取款难的问题;四是推广网上银行功能,坚持以农户需求为导向,大力宣传网上银行的安全性、易操作性以及资金支付的便捷性,五是坚持24小时为对公单位做好特殊业务服务;六是派遣工作人员进村入户为农户做好各项金融服务。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古蔺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

2023年8月11日

 

(联系人:蹇利;联系电话:1838305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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