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2024-01-11号建议的答复
熊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市政建设的建议》(2024-01-11 号)已收悉。经我局深入研究并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内容概述
城市的发展与市政建设息息相关,然而在市政建设进程中,一些细微之处却被忽略。其中主要包括两个问题:一是一品上城河边天桥电梯职高一侧未设置轮椅上行位置;二是天桥电梯及一品上城步游道的卫生清扫清理问题。
二、办理情况
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即刻组织相关部门针对问题逐一进行处理。
一是针对一品上城河边天桥电梯职高一侧未设置轮椅上行位置的问题,我局迅速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实地踏勘,并对残疾人通道设置展开充分论证。目前,该残疾人通道已顺利建设完成。
二是针对卫生清扫清理问题,由于天桥电梯及一品上城步游道属于古蔺河综合治理项目,该项目尚未竣工验收,县综合执法局未接收管理。为此,我局积极与县综合执法局进行对接,以确保卫生管理工作得以落实。目前,县综合执法局已承担起该区域的卫生管理职责。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关注残疾人通道的使用情况,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同时,积极收集残疾人及其他市民的反馈意见,不断改进和完善残疾人通道的设计和功能。
二是与县综合执法局的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天桥电梯及一品上城步游道的卫生管理工作。
三是加大对市政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力度,在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等各个环节,充分考虑市民的实际需求和使用体验,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四是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和环保意识,共同营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古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