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2024-12-10号建议答复
马富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落实落地,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建议》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电梯增设工作的关注、关心,您的提案已引起各级领导、各级部门的高度重视,也是我局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现将我局针对您提案开展工作的情况答复如下:
为适应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求,2022年,根据省、市、县工作安排,由我局牵头制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性意见。我局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最终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古蔺县城市规划区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于2022年9月3日起施行。自《意见》出台以来,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极大的推动了我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进程。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主要问题,在于加装电梯遵循“业主自愿、平等协商、政府引导、保障安全”的原则,不具有强制性和义务性。业主想不想加装电梯,什么时间加装电梯,选择哪家加梯企业加装电梯,实施何种入户方式等等,决定权和主动权均在业主手中,由业主自行决定,政府无权干涉。加装电梯关系到各方物业私权的复杂关系,不同年龄,不同楼层,不同需求,众口难调,往往是高层住户强烈要求加装电梯,而低层无所谓,甚至反对。电梯是后来加装而非原有设计,必然外置凸出于外立面,从而可能导致低层住户因采光、通风、噪声、公共空间占用等问题,造成业主意见难统一。除省、县政府给予12万元/台的补助外(省级10万元,县级2万元)外,加装电梯所需资金的70%均由业主承担,加装费用如何分摊也容易导致矛盾而久拖不决。
因此,我局在推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上开展了大量工作:一是组织工作专班赴江阳、龙马潭等区县进行了学习考察,在调研考察的基础上,我局从简化增梯表决方式、资金补助、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完善矛盾调解机制、明确安全责任主体等方面对《意见》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解决了政策障碍;二是建立了部门联合审批机制,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加装电梯审批等相关工作,对于符合要求的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及时办理,提高审批效率。三是《意见》中明确,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电梯)后1年内,业主可申请一次性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从而进一步减轻业主出资压力,有效推进电梯增设的落成。
自2022年起,我县已完成既有住宅电梯增设40余部(建设苑小区7栋1单元已投入使用,书香苑小区10栋1单元已完成吊装),受益群众近8000余人。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古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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