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第十一届政治协商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1-5-136号建议的答复
吴小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古蔺县打造大型演艺厅的建议》(第11-5-136号提案)已收悉。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经我局结合古蔺县实际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项目规划与选址的建议
大型演艺厅是提升城市文化品位、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的重要载体。我局将积极配合县自规局、县住建局等部门,结合县城总体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对演艺厅的选址进行科学论证,优先考虑布局在交通便利、人口集中、配套完善的区域,或与重要旅游景区形成联动,充分发挥其文化集聚和旅游引流功能。
二、关于功能设计与设施配备的建议
我局将积极从满足高水平文艺演出和群众文化活动的需求出发,在功能设计、舞台工艺(音响、灯光、舞台机械)、观演环境等方面提供专业指导意见,确保其建成后能有效承接各类大型演出和文化活动,成为一个专业化、多功能的文化地标。
三、关于资金筹措与运营模式的建议
大型演艺厅项目投资巨大,需创新投融资模式。我局支持“政府投资与社会融资相结合”的方向。我局将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努力争取上级文化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同时面向社会设立专门的文化发展基金会或捐赠账户,对捐赠者授予荣誉证书并在演艺厅内设立捐赠者名录。
建设大型演艺厅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您的建议,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深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感谢您对古蔺县文旅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古蔺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5年8月26日
(联系人电话:罗璇,187157145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