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11-5-113.2号 提案的答复
刘增明委员:
您提出《关于古蔺县城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提升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现答复如下:
针对相关部门加强物业公司业务培训、提升服务水平的建议:已引导物业公司提高准入门槛,侧重招聘具备物业管理知识、有相关从业经验的人员。且针对安保等岗位,要求身体素质达标、具备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理能力的人员。同时我局定期组织物业企业项目经理、各分项工作负责人进行培训,并收集培训反馈,助力物业公司动态优化培训内容,保障培训实效。要求物业公司加大培训投入,指导其制定涵盖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安全知识、服务技能等内容的系统培训计划。
针对监管部门思考设立一套社会沟通机制的建议:我局正协同研究“物业 + 开发商”服务评价体系,拟从服务响应、问题解决率等维度设置量化指标,引入业主满意度调查,评价结果作为企业信用评级重要依据。
针对设立更完善的车库管理机制的建议:针对车位纠纷,已推动物业建立“车位台账 + 动态巡查”机制,要求物业公示车位权属、使用规则,同时引导物业小区完善车库管理规约,引导业主自主参与和共同提升。
针对实现业主权限监督的建议:为强化业主对物业企业的监督,提升小区业主自治水平,我局积极加强同属地街道部门的沟通,指导符合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小区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同时持续推进业主委员会规范化建设,通过开展业务培训、搭建沟通平台等方式,提升业主委员会成员履职能力。引导业主委员会积极参与小区管理,建立与物业公司定期沟通协商机制,在物业选聘、服务监督、费用收支等事项中充分发挥监督、协调作用,促进业主与物业公司良性互动,共同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水平 。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古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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