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1-5-83号提案答复的函
罗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古蔺迎宾大道兴隆公园以西公厕设施亟待完善的建议》(第11-5-83号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适应城市发展新变化,解决居民如厕需求,我局正积极推动兴隆公园以西公厕建设,将该区域公厕建设纳入古蔺县中心城区老旧街区改造项目,组织召开项目工作推进会,于2025年6月18日—19日,组织人员深入现场对兴隆公园至西区实验学校沿线进行踏勘,初步完成3个公厕选址,分别位于金兰高中背面、金兰大道与309线交叉口、新城中心至关帝嘴步游道等。
下一步我局将通过以下措施,加强公厕的后续管理工作。一是细化卫生保洁,按照规范要求开展日常保洁工作,保持公厕内外整洁,达到“十净六无三通”标准,营造干净整洁的卫生环境。二是加强设施维护,发现设施损坏,及时督促保洁公司进行维修或更新,并积极跟进维修工作,确保公厕设施维修到位,确保设施运行正常。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完善考核机制,加强公厕卫生质量的日常考评,定期开展作业规范及安全检查,提升公厕服务质量。四是积极协调周边物业、大型超市加入“便民厕所联盟”,开放内部厕所(开放时间:7:00-21:00),并设置统一指示牌,明确指引路线,免费对外开放。
非常感谢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也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与配合。
古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8月25日
签发人: 甘 桅 联系人: 重东旭
联系单位及电话: 古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78887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