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2-29.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古蔺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 发布时间:2024-03-14 11:21:18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尊敬的冯晓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建议(11-2-29.3)》收悉。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全县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关心关注和大力支持。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我局牵头办理县人大和政协关于加快建立乡镇国有平台公司的提案。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有序有效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不足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基本现状

在乡镇一级探索设立国有公司,充分发挥国有公司平台作用,目的在于通过整合政府、村集体、市场主体等多方资源,打破镇、村两级经济发展的瓶颈,促进镇村产业发展,不断为镇域经济添活力,为村集体增收谋出路,为群众致富拓渠。截至目前,我县国有独资(全资)公司中有古蔺县彝缘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石屏镇管理)、古蔺县龙石城镇建设有限公司(龙山镇管理)、古蔺县天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茅溪镇管理)、古蔺县画里乡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双沙镇管理)、古蔺县桂香溪投资有限公司(原桂花乡管理)等5户国有企业由国资公司出资设立,2022年至今,太平镇、彰德街道、德耀镇等乡镇由乡镇下属事业单位出资设立了乡镇级国有企业,乡镇政府设立乡镇国有企业渠道畅通。

二、存在问题

在实践中,无论是国资公司还是乡镇事业单位出资设立的乡镇国有企业,乡镇人民政府均对该属地国有企业进行实际监管,县国资金融局负责业务指导。如何做强做优做大乡镇国有企业、通过乡镇国有企业服务好乡镇经济发展,乡镇人民政府具有充分的自主权,也有相当的能动性。但受制于乡镇优质资产较少、专业人才匮乏、产业基础薄弱等因素,现有乡镇国有企业无资质、市场化程度较低,无法承接投资开发、项目建设等业务,其业务大多仅仅停留在提供政府采购的公共服务上。

三、下步打算

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乡镇国有企业指导,会同乡镇政府积极探索“国企+镇政府+村集体+村民”的四位一体联动机制,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和主导产业,采取市场化思路、经营化理念、金融化手段,紧抓政策机遇,谋划产业项目,多方争取资金注入镇村发展,打造一批符合镇域村情的特色产业集群,努力成为引领地方经济发展的“火车头”、壮大镇村集体经济的主引擎、推进乡村振兴的主力军。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古蔺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

2023年9月19日

 

 

(联系人:刘骞;联系电话:13419177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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