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酒城创新人才聚集行动”新闻发布会
2021年8月27日上午,泸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泸州市“酒城创新人才聚集行动”新闻发布会。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李振蛟在会上作主题新闻发布。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才办主任何敏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毅参加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重要论述,以及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市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人才强市战略,奋力建设新时代区域中心城市,近日,我市印发了《泸州市“酒城创新人才聚集行动”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在全市实施聚集创新人才“六大工程”,吸引、培养、凝聚更多优秀人才在泸州就业创业置业。下面,我向大家通报《方案》有关情况。
《方案》重点实施“六大工程”,即在全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实施聚集创新人才就业岗位增量提质工程、就业创业环境提优工程、人才住房保障提量工程、本土人才储备提速工程、文化生活宜居提升工程、人才关心关爱提效工程。《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2年,具体政策由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解释。这个《方案》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对急需创新人才进行最精准画像。《方案》明确,重点引进高级科研人才、高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级实用技能人才、新经济人才等各类创新人才。在各项政策待遇中,突出对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的待遇倾斜。《方案》提出建设“川渝工匠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扩大招生规模,支持中高职院校开展职业培训,打造西部技能型人才聚集地。鼓励和引导创新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对乡村振兴中急需的创新人才给予特殊政策支持。
二、为企业引才育才提供最大支持。企业是创新的主体,《方案》采取多项措施激发企业引才育才动力,实现人才引进、企业发展、产业发展“三赢”的良性循环。一是提出“有效就业岗位”概念。在未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政策扶持中,将提供有效就业岗位作为重要的衡量指标。对在我市创办的企业新增有效就业岗位的,给予一次性新增就业岗位补贴;对新增有效就业岗位多的重特大产业项目,在项目建设前期厂房租赁、办公场地等方面,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扶持政策。二是提出人才政策享受与“投资额”关联。经认定的创新人才,新创办实体企业按照其投资额度、经营状况等指标,给予最高20万元的创业补贴。
三、全力打造创新人才服务保障最优环境。《方案》主要在泸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实施,含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以及各园区管委会,明确了创新人才安家落户、子女上学等政策,同时提升人才服务水平,增强人才获得感。一是提升服务水平。统筹各部门人才服务资源,建立创新人才需求收集办理常态机制。建立市领导联系泸州籍高层次人才制度,深化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联系专家人才制度。对急需紧缺的创新人才,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落实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设置专业技术特设岗位。二是解决人才住房问题。通过入住人才公寓、发放安居补助、公积金提取政策倾斜等方式妥善解决创新人才住房问题。支持鼓励各园区、企业为其他创新人才提供周转住房。
四、给予优秀创新人才最强激励。一是进一步强化结果导向。我们建立了科研经费资助、成果奖励、生活补助相结合的优秀人才支持激励体系。比如,对新引进的高级科研人才团队实施的,在我市转化的重大研究项目,经评审认定,每年给予科研经费资助。对高级科研人才在我市转化科技成果并成功投产的,给予奖励性补助,用于加强研发机构能力建设。二是持续做好“酒城英才”评定工作。每年考评认定一批先进个人和团队,按类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对为泸州做出特别巨大贡献的创新人才,经综合考评认定,最高可给予一次性500万元的奖励。鼓励各区、园区、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建立人才荣誉制度。
五、发出重视创新人才最强声音。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方案》采取两项举措,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责任,提升全市上下对人才工作的重视程度。一是成立工作专班。成立市委市政府实施“酒城创新人才聚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抓总,成立创新人才聚集行动工作专班,具体抓好人才引进各项服务保障工作。二是开展专项考核。将“酒城创新人才聚集行动”工作落实情况列入市委市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在工作落实中,每年评选实施“酒城创新人才聚集行动”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企业,对引进创新人才成效显著的企事业单位、作出重大贡献的服务机构,给予奖励;对落实不到位、擅自设立前置条件的进行严肃问责,对无正当理由兑现不及时、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