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征求《古蔺县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工作方案(2026年—2028年)》(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社会各界人士: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城市更新工作部署,我单位起草了《古蔺县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工作方案(2026年—2028年)》(征求意见稿),现将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9月10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在征求意见期间提交书面材料,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意见。联系人:李静;联系电话:15181401163。QQ邮箱:289365303@qq.com。
附件:《古蔺县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工作方案(2026年—2028年)》(征求意见稿)
古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17日
古蔺县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工作方案
(2026—2028年)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四川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方案》《泸州市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工作方案》,有力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经营城市和城市美学理念,坚持因地制宜、稳中求进,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坚持集约高效、盘活存量,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和体制机制,系统谋划、因地制宜推进城市更新,持续完善城市功能,不断提高城市韧性,加快转换城市动能,大力改善人居环境,充分保护历史文脉,努力构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空间。
到2026年底,41个城市更新骨干项目全面实施,城市更新体制机制、规划体系基本建立,县城东区城市更新引擎项目全面开工。
到2027年底,“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片区策划—实施方案”的层级规划实施体系基本建成,县城东区城市更新重点片区建成“文化公园、宜居空间、特色商业”的文旅商更新改造示范区,重点城市样板初见成效。
到2028年底,可持续城市更新行动取得重要进展,城市更新工作机制、支持政策、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更加完善,贯穿“规建治投融运”全生命周期的可持续城市更新模式基本建立,城市功能短板加快补齐,城市安全发展基础更加牢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市空间立体性、风貌整体性、功能完整性和文化延续性进一步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城市更新规划引领
1.坚持体检先行。坚持“先体检,后更新”的总体原则,以城市体检为前置环节,围绕建设“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常态化开展城市体检工作,全面梳理问题短板和闲置资源,建立以问题为导向、项目为牵引的城市体检指标体系,将体检结果作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年度计划编制的重要依据,建立“体检发现问题、更新解决问题、评估更新效果、推动巩固提升”的闭环工作机制。
2.完善规划体系。科学推进《古蔺县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及《古蔺县县城东区城市更新重点片区策划》《古蔺县地下管网风险评估》等13个规划编制。到2026年底,完成《古蔺县县城东区城市更新重点片区策划》《古蔺县地下管网风险评估》《古蔺县中心城区城市家具设置导则及设计方案》等9个规划编制,城市更新前期规划策划工作全面开展。到2027年底,完成《古蔺县古蔺中学片城市更新重点片区策划》《古蔺县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古蔺县商业业态规划策划》等5个规划编制,完成构建“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片区策划—实施方案”的层级规划实施体系。到2028年底,完成《古蔺县永乐城市更新重点片区策划》等1个规划编制,累计完成15个规划编制,健全城市更新规划体系。(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彰德街道、金兰街道、永乐街道等,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加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
3.稳妥推进危旧住房改造。落实危房动态排查、应急管控、分类改造闭环管理,通过加固、拆改、重建等多种方式,实施建成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C级、D级危房改造,支持居民自主更新、连片改造。2026年底,全面完成2025年度城市危旧房改造205套,及2026年度200套C、D级危旧房改造,累计完成405套C、D级危房改造。2027年底,开工改造103套预制板房屋。2028年底完成168套“三供一业”非成套住房改造,县城国有C、D级危房清零。(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彰德街道、金兰街道、永乐街道等,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4.推进低效存量用房盘活利用。聚焦国有资产存量用房,开展低效楼宇、传统商业设施等存量房屋改造利用,推动功能转换和混合利用,支持以建筑主导功能依法依规转换土地用途。出台规范存量建筑用途转换政策及城市更新低效用地再开发支持政策,制定“主导功能、混合用地、大类为主、负面清单”的混合利用激励机制。2026年底,启动存量房屋改造功能利用摸排工作,开工建设城市综合展览馆改造提升项目(城市艺术共创中心)。2027年底,完成城市综合展览馆改造提升项目(城市艺术共创中心)。2028年底,完成古蔺县老城区既有建筑改造项目,利用存量用房,有序推进其他区域房屋功能需求改造,形成用途转换快捷办理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彰德街道、金兰街道、永乐街道、城更集团等)
5.推进建筑功能改造。持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加强建筑保温材料管理,鼓励居民开展城镇住房室内装修。2026年,完成存量房屋改造功能利用摸排工作,形成改造计划清单。2027年底,推进古蔺县机关办公楼节能改造。2028年底,古蔺县机关办公楼节能改造应改尽改。(责任单位:县机关事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涉及房屋建设的各单位)
(三)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
6.实施老旧小区连片改造。以连片改造为主要模式,更新燃气、供排水、供电、通信等老化管线管道,实施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等配套更新,全力消除小区安全隐患。提升宜居环境,完善小区适儿、适老、无障碍、停车、充电等设施。2026年底,开工建设古蔺县城区小区电力设施改造移交、建设苑、畜牧局、远通花园片区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2027年底,完成建设苑片区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开工建设新世界丽苑片区、双水岸、莱茵片区、鹅公坝片区等片区4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28年底,完成水岸名宅片区、凤凰城片区、雅兰馨城片区等9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改造2005年前建成的27个老旧小区,完成城区小区电力设施改造移交项目,形成一批老旧小区改造古蔺版的“川居好房”。(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彰德街道、金兰街道等)
7.持续推进电梯增设更新。通过政府补贴、居民共担、社会资本参与等筹资方式,加快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和更新。2026年底,启动2026—2028年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年度实施增设6部、更新既有住宅电梯2部。2027年底,增设电梯8部、更新既有住宅电梯10部。2028年底,增设电梯6部、更新既有住宅电梯30部;累计增设电梯20部、更新既有住宅电梯42部。(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
(四)开展完整社区建设
8.加快构建“十五分钟生活圈”。完善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公共活动场地等,注重发展“一老一幼”嵌入式服务设施,明确构建“党委领导、多元参与”的社区综合服务阵地体系,建设社区服务中心及十五分钟养老中心。创设“幸福食堂”、创业就业中心、科普站等功能空间。加强居民自治和社区治理,构建多元联动工作机制,推广“党建引领物业治理”融入基层治理模式,引导居民、规划师、设计师等参与社区建设,实现“社区吹哨、部门报到”。2026年底,推进1个完整社区建设,完成古蔺县智慧农贸市场建设项目。2027年底,开工建设古蔺县金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建设及西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2028年底,完成1个完整社区标准,形成标准模式全县推广。(责任单位: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
(五)推进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和城中村更新改造
9.推进老旧街区提升打造。以建设特色街区为方向,提升公共空间品质,丰富商业业态,创新消费场景,推动老旧街区功能转换、业态升级、活力提升,改造提升商业步行街和旧商业街区。2026年底,开工建设古蔺县胜蔺街片区老旧街区更新改造、古蔺县中心城区老旧街区改造等2个项目。2027年底,完成古蔺县胜蔺街片区老旧街区更新改造、古蔺县中心城区老旧街区改造等2个项目,开工建设酒街老旧街区改造项目等1个项目。2028年底,完成酒街老旧街区改造项目,开工建设府前街、建设街、永乐街道乐用街社区、文化馆片区、蔺中校、光明路等6个老旧街区改造项目,基本形成特色化、差异化、多业态、多场景的特色街区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
10.推进老旧厂区转型利用。鼓励以市场化方式推动老旧厂区更新改造,加强郎一车间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盘活利用闲置低效厂区、厂房和设施,植入新业态新功能。2026年底,摸排全县老旧厂区。2027年底,推进郎一车间、复烤厂等2个闲置厂房改造利用项目。2028年底,推进老郎酒厂、铁桥水泥厂、乐鸿酱油厂等3个老旧厂区改造。(责任单位:县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
11.推进城中村更新改造。采取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等方式,“一村一策”实施城中村改造,提升片区环境和活力。2026年底,推进田园农庄、四小等2个城中村片区改造。2027年底,推进联合村片区城中村改造。2028年底,完成联合村城中村改造,累计完成3个城中村改造。(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
(六)完善城市功能
12.提升城市公共服务功能。建立健全多层级、全覆盖的公共服务网络,充分利用存量闲置房屋和低效用地,优先补齐民生领域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推进老旧公共服务提质改造,升级更新既有设施设备、服务效能。加快公共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改造,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发展普惠型、多样化养老服务,因地制宜建设改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2026年底,建成投用古蔺县中医医院新院区改扩建项目一期改建工程、古蔺县第一小学校改扩建工程(一期)、中城初级中学校校舍改扩建工程(学生宿舍)、第五小学和第八幼儿园新建校舍工程、西部片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公共实训基地等6个项目,开工建设西区体育公园、蔺阳中学改扩建工程、古蔺县中学校教学综合楼、第三幼儿园改扩建、中医医院新院区改扩建项目(二期)等5个项目。2027年底,开工建设四川省酱酒高级技工学校建设(一期)项目、第二幼儿园改扩建、崇文中学改扩建等3个项目,建成投用古蔺县第一小学校改扩建工程(二期)、古蔺县西区体育公园、蔺阳中学改扩建、彰德学校运动场改建、第三幼儿园改扩建等5个项目。2028年底,开工建设建国中学、蔺州全民健身中心、第七幼儿园、古蔺县蔺阳中学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工程(二期)等4个项目,完成第二幼儿园改扩建、古蔺县中学校教学综合楼建设工程、中医医院新院区改扩建项目(二期工程)等3个项目。(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
13.提升城市消费能级。出台支持老旧街区商业发展相关政策,给予老城商业补贴。提档升级齐安宫、府前街、滨河路等老城商圈,实施智慧农贸市场建设项目,改造城市综合展览馆为城市艺术共创中心,植入轻食、潮玩文创等新业态,新增西区商业金融综合体,大力推进现有商业设施改造为社区商业中心,场景化、标准化、智慧化升级农贸市场。推进城市公共空间利用,充分利用桥下空间、街旁空间、地下空间等打造“金角银边”。(责任单位: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等)
(七)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
14.推进老旧燃气管网改造。实施城区老旧燃气管道补短板项目,改造老旧小区庭院管道50公里,室内燃气管道50公里,更新户内燃气安全设施8000户。持续开展老旧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推进腐蚀、占压、变形市政管道即查即改,加快更新改造材质落后、存在安全隐患的庭院管网及立管,动态消除城市建成区15年以上老旧燃气管网。2026年底,更新改造燃气老化管道5公里。2027年底,累计更新改造燃气老化管道15公里。2028年底,累计更新改造燃气老化管道30公里以上,形成常态化排查改造机制。(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推进老旧供水设施提标改造。推进古蔺县城区供水保障及智慧提升项目,建设古蔺县城供水厂。修编《古蔺县中心城区供水专项规划》。统筹考虑制水厂站、市政供水主管、小区二供设备全供水链条有机更新,加快推进全域自来水户表改造,有序推进供水设施及管网更新改造。2026年底完成古蔺县城区供水保障及智慧提升项目,改造管网24公里。2027年底,开工建设古蔺县城供水厂建设项目,新增制水能力4万吨/日。2028年底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9%以内,累计更新改造供水管道20公里以上,健全建设运维长效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
16.推进排水设施建设改造。全面开展城市地下管网专项体检,推进生活污水管网修复改造以及污水处理厂(站)技术改造。推动建立“厂网一体”污水治理模式,实施主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费用差异化收费改革试点。整治县城周边山洪沟排水不畅等问题,滚动整治雨水管网过水薄弱及箱涵排水不畅等问题,增设老旧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应急抽排设备,持续完善内涝治理体系。2026年底完成城市地下管网专项体检,改造病害排水管网8公里,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较上年度提高5个百分点,建成投用古蔺县县城西区兰馨片区排水防涝治理工程,开工建设县城污水管网提升改造补短板项目、四川古蔺经开区力酱片区雨水主干管网项目;2027年底,开工建设汪家沟、五同沟、三星片区等3个排水防涝治理工程。2028年底,开工建设金兰高中周边及龙井沟排水防涝治理,完成古蔺县“一河十九沟”排水防涝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等)
17.健全城市路网骨架。持续实施城市基础设施补短工程,加快推进城市骨干道路、人行过街通道建设,持续打通城市“断头路”,构建畅通城市路网。2026年底,开工建设古蔺县环城路改扩建工程、田园农庄片区市政道路工程、兴隆公园市政道路二期等3个项目,完工投用经开区工业园区配套道路、古蔺县西区实验学校周边市政道路、蔺州大道凤凰路口至七号支线段改建等3个项目。2027年底,开工建设蔺州大道三期,建成投用古蔺县环城路改扩建工程、田园农庄片区市政道路工程等2个项目。2028年底,持续实施蔺州大道三期,有序推进同城大道二期路、联合村片区市政道路、蔺州大道4号支线改建、红街东侧市政道路等建设。(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18.推进生活垃圾收转运处设施设备更新。实施古蔺县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及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净化处理提标改造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2026年底,完成古蔺县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及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形成20万方处理能力。(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彰德街道、金兰街道、永乐街道等)
19.有序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古蔺县CIM(城市地理信息模型)基础平台,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有序布设城市基础设施物联感知设备;建设古蔺县中心城区车路协同智慧运行平台,持续完善城市快速干线、生活集散、绿色慢行三个系统,实现城市桥梁、主要道路实时监控,构建系统健全、运行高效、安全韧性的现代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2027年底,启动古蔺县地下管网智慧化建设项目及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工程,部署感知设备约1500套。(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等)
20.推进城市道路“提升”更新。高标准推进一批超期服役和病害严重的城市道路更新改造,推进老旧照明设施及多杆合一提升改造,分年度逐步实施县城区市政道路“提升”改造。2026年底,推动蔺州大道凤凰城段“提升”改造建设。2027年底,推进金兰大道、迎宾大道路面“提升”改造前期工作。2028年底,完成金兰大道、迎宾大道路面“提升”改造。(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
(八)修复城市生态系统
21.推进城市生态治理。坚持“护山、治水、润城”一体推进,建设连续完整的城市生态基础设施体系。保护修复受损山体和城市湿地,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进城市水土保持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2026年底,推进东区实验学校周边地灾治理。2027年底,完成县城城区地灾治理,县城地灾点清零。2028年底,海绵城市建设初见成效。(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水务局、彰德街道、金兰街道、永乐街道等)
22.推进城市绿道体系和公园建设。系统推进古蔺绿道建设,构建“公园+文化展示+便民服务+轻型消费”的融合场景,打造可进入、可参与、可消费的公园绿地空间,推动公园绿地开放共享。2026年底,建成投用墨宝寺、沙坝加油站东侧、经开区、川蔺酒厂周边等5个口袋公园,开工建设酒街酱酒公园、蔺州大道一期生态修复工程。2027年底,推进金兰街道及彰德街道口袋公园建设,建成投用酒街酱酒公园。2028年底,启动新体育中心至永乐街道城市绿道建设,累计建成约20个口袋公园,基本实现“‘推窗见绿、出门入园’、移步见景”的宜居愿景。(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等)
23.盘活利用闲置土地。开展中心城区闲置土地资源摸底,形成闲置土地清单,采取“永临结合”方式,制定闲置土地盘活利用方案,既提升土地利用价值,又改善城市风貌,提升城市品质。2026年底,全面摸排形成闲置土地清单,完成盘活利用方案。2027年底,开展县城“精修细补”工作,整治县城零散地块。2028年底,健全永临结合的闲置土地盘活利用机制,县城无闲置脏乱土地。(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财政局、彰德街道、金兰街道、永乐街道)
(九)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化
24.严格落实资源普查和保护机制。衔接全国文物普查,扎实开展城市文化遗产资源调查。全面调查老城及其历史文化街区,摸清城镇老旧小区、老旧街区、老旧厂区文化遗产资源底数,划定最严格的保护范围。开展文化遗产影响评价,严格落实“先调查后建设”“先考古后出让”的保护前置机制。加强老旧房屋拆除管理,严禁以危险住房名义违法违规拆除改造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文物、历史建筑,不随意拆除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古民居,禁止拆真建假。2026年底,完成老旧街区、历史建筑摸排建档。2027年底,完成县城历史建筑、文保单位建档。2028年底,建立健全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和保护长效管控机制。(责任单位: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25.加强历史文化活化利用。推进齐安宫商业街三期建设项目保护与活化利用。推进历史建筑修缮,探索合理利用文化遗产的方式路径。挖掘古蔺酒文化、红色文化等资源,保护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体现蔺州历史文脉的地名。落实法定保护要求,分级分类管控,在城市更新中最大限度避让古树名木和大树。挖掘古树名木的历史、景观及科研价值。加强城市更新重点地区、重要地段风貌管控,严格管理超大体量公共建筑、超高层建筑。2026年底,建成投用齐安宫商业街三期建设项目、齐安宫活化利用项目。2027年底,启动小礼堂活化利用、历史建筑保护修缮项目及太平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提升项目。2028年底,完成小礼堂活化利用、潜在历史建筑活化利用及二郎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提升项目。(责任单位: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
26.推进城市家具小品建设。以现有城市风貌为基础,结合城市文化特征,编制《古蔺县中心城区城市家具设置导则及设计方案》。在基础通用城市家具系统的基础上,对干道区域部分城市家具提供特色化、差异化款型,强化城市干道的文化属性和展示效果,让座椅、灯杆、公交站台、栏杆等城市家具要素在形式语言、色彩表现和内容展示上形成套系,增强城市家具的文化承载能力和传播表达效果。分级分节点在城市空间中选择合适点位借助雕塑、装置、艺术化家具等艺术形式,形成独特的城市文化记忆点。2026年底,启动重点干道公交车站台、隔离带、垃圾桶等提升整治。2027年底,有序更换县城家具小品。2028年底,完成重点区域城市家具小品整治提升。(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等)
(十)建立城市更新运营、治理体制机制
27.健全智慧城管体系。持续开展城市环境整治和城市精修细补,重点解决乱停乱放、乱搭乱建、弃土乱堆、广告牌匾乱设等突出问题。实施县城环卫一体化,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切实回应市民生活新期盼。积极推进“三师进社区”,邀请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开展陪伴式服务,提升社区微更新品质。强化智慧赋能提高效率,加快构建“一网统管”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打造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整合城管、交通、安防、应急管理等多领域数据资源,建设城市运营中心,实现城市运行态势实时监测、问题精准处置。探索现代化治理的“智治”路径,着力打造“智慧城管”,推动城市治理全程规范、高效智慧、便民惠企。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理顺工作职责、整合工作力量,健全城市运营“大管家”体系,完善“一支队伍管城市、一支队伍管执法”模式。2026年底,启动城市运营中心建设。2027年底,开展城市生命线建设工作。2028年底,基本实现城市“一网统管”。(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彰德街道、金兰街道等)
28.基层治理赋能城市更新。深化“党建引领+红色物业”模式,擦亮“红色物业”金名片,大力发展“物业+”多元服务,推广“1+3+N”小区治理模式。力争实现老旧小区专业化物业管理覆盖率逐年提升,并确保所有新建小区物业承接查验100%合格,建立“质价相符”的服务收费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公开服务评价结果,对服务差、投诉多、整改不力的物业企业坚决依法清退。2026年底,力争实现老旧小区专业化物业管理覆盖率逐年提升10%,推进“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基层治理体系。2027年底,引导群众开展自主更新。2028年底,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系健全。(责任单位: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彰德街道、金兰街道、永乐街道等)
29.做强城市运营。坚持商业可持续,运营优先,坚持人口、产业、城镇、交通一体规划,破除产业、居住、商业功能分隔传统模式,高效利用城市空间,以市场化需求引导多元业态布局,促进产城一体、职住平衡。以做强蔺发城市运营为核心,抢抓古蔺省级城市更新重点城市机遇,践行“投建管运”一体化模式,依托城投公司主体信用优势,城市更新集团作为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主体、融资载体、运营管理平台,通过参与供水、供气等公共项目,增强“造血”功能,用活财政奖补政策,争取上级资金和金融支持,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确保商业可持续。聚焦老旧小区改造、闲置资产盘活、基础设施提质等重点领域,整合政策与社会资本,优化投融资路径,深化“运营前置、闭环反哺”模式,兼顾生态宜居与产城融合,联动酱酒文旅、红色资源,完善公共服务配套,推动城市治理精细化、服务专业化,激活城市发展动能,助力古蔺构建生态宜居、精致和谐的精品县城,彰显蔺州特色与城市温度。2027年底,城市更新集团形成可持续、可推广的“投建管运”一体化模式。(责任单位: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蔺发集团,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
三、推进步骤
城市更新工作总体按照“更新片区识别—制定年度计划—编制片区策划方案—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运营”的基本步骤开展。
(一)科学确定城市更新片区。推进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城市体检深入查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影响城市发展的短板弱项,提出问题清单、整治建议清单和项目清单。利用城市体检结果,分析现状与存量资源,综合评估更新潜力,科学划定城市更新片区。
(二)制定城市更新年度计划。重点围绕功能改造迫切、更新意愿强烈、严重影响城市形象的区域,明确年度更新实施范围和目标、更新片区年度重点任务、实施进度、资金安排等内容,细化制定城市更新年度计划。
(三)编制更新片区策划方案。全面分析片区人口、土地利用、建筑权属、公共设施、历史文化资源等现状,综合评价发展潜力与问题短板,编制更新片区策划方案。原则上遵循投入产出平衡,以城市设计引领空间品质提升,并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调整与实施提供科学依据。
(四)编制更新项目实施方案。明确更新项目实施主体,实施主体落实片区策划要求,明确项目更新定位、业态规模及留、改、拆的具体范围,编制更新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素完整,并配套具体的实施计划与保障措施,确保项目可持续。
(五)强化更新项目实施运营。实施主体负责对城市更新后形成的资产进行运营,也可通过合资、合作或委托运营等方式,引入第三方专业运营机构,实施资产分类与价值评估,针对不同资产采取商业化运营、产业导入等方式提质增效,持续调整优化业态布局、服务内容及运营模式,保障项目长效可持续运营。
四、组织保障
(一)健全推进机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同发力、社会广泛参与。城市更新指挥部实体化运行,抽调发改、自规、住建、综合执法、文旅、商务、国资监管等部门骨干力量集中办公,做到人员、场所、职责“三固定”。建立联席协商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府、国企(城市更新集团)、商户、居民、更新总师权责,定期决策更新工作计划、会商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形成决策-落实-跟踪的闭环管理体系。探索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城市更新集团,作为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主体、融资载体、运营平台,统筹推进全县城市更新工作,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季考评机制。制定城市更新行动绩效指标体系,推行“政府+社会+第三方”多元评价机制,实行评价结果与资金安排、政策优化“双挂钩”,通过评价结果动态调整财政投入方向、社会资本引入政策、居民出资比例,形成“财政撬动、社会参与、居民共建”的闭环协同。(责任单位:县城市更新及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县委组织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等)
(二)健全政策体系。探索“主导功能、混合用地、大类为主、负面清单”的土地混合利用激励政策,制定容积率转移、奖励、核定免计等规划指标优化规则,优化城市更新项目的不动产登记政策,强化产权保障,建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优化城市更新项目审批管理制度。探索“债贷组合”新模式,依法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减免政策。探索开展建筑师负责制、施工图审查自审承诺制和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鼓励产权所有人自主更新,支持企业盘活闲置低效存量资产的规定,明确对建筑间距、建筑退距、建筑面宽、建筑密度等无法达到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情形以不低于现状条件为底线进行更新。(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等)
(三)完善投入机制。依托国家城市更新政策,构建“专项债+中省资金/超长期国债+政策性金融贷款+社会资本”的多元资金保障体系:以专项债为主力,投向老旧街区、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地下管网等领域;以中省资金与超长期国债为辅助,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及“两重”建设特别国债;以政策性金融工具为支撑,申请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补充资本金,撬动银行贷款;以社会资本为补充,申报西部城市中央奖补及省级专项资金,通过PPP模式、城市更新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引擎项目,完善居民自更新补贴与企业共建机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参与”的资金闭环,精准覆盖民生与文旅项目,保障更新可持续推进。(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等)
(四)加强要素保障。用好低效用地、国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政策,加快闲置零星用地整合使用,补齐城市更新项目开发指标缺口。建立“总规划师+总建筑师”的双总师服务模式,特聘50名城市建设专业技术人才,为城市更新提供智力支持。建立财政保障1亿元项目前期经费分配机制,提升项目成熟度。(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等)
(五)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宣传城市更新政策、会议精神、城市更新工作内容等,强化城市更新项目意见征集、方案公示等,让群众了解城市更新、参与城市更新。(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彰德街道、金兰街道、永乐街道等)
附表:1.古蔺县城市更新行动骨干项目清单(一)
古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