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常见问题知识库>县交通运输局>其他>详细内容

其他

泸州主城区出租车在哪些范围运营需要打表计价?
2025-10-22 09:47:09 泸州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按照泸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泸州市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标准的通知》(泸市交运〔2020〕702 号)文件规定:“3.规范打表计价及议价。(1)打表计价范围。在主城区建成区范围内必须打表计费。(2)议价方式。在主城区建成区范围以外且单趟次行程超过 8 公里,经双方协商可实行议价收费的形式,参照公里数及过桥过路费作为双方议价时测算运费的参考标准,具体收费额度由驾驶员和乘客双方协商自行确定。”如果乘客不同意议价,那驾驶员需打表计费。

温馨提示:按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乘客要求去偏远、冷僻地区或者夜间要求驶出城区的,驾驶员可以要求乘客随同到就近的有关部门办理验证登记手续;乘客不予配合的,驾驶员有权拒绝提供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