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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房保障

关于促进泸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
2025-10-22 09:18:15 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1:哪个时间内购房可以享受购房补助?

2024年9月10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在泸州市中心城区土地使用规划范围内购买参与奖补企业新建商品住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除外)和一手车位(车库)的,可以享受补助。

2:泸州市中心城区土地使用规划范围内包括哪些区域?

泸州市中心城区土地使用规划范围内包括中心半岛、城北组团、城西组团、城南组团、高坝组团、沙茜组团、纳溪组团、泰安-黄舣组团、安宁-石洞组团。

3:哪种房源参与了奖补?

购买参与奖补的房源可享受补助,购买未参与奖补的房源不享受补助。奖补企业需在售楼部将参与奖补的商品住房房源、一手车位(车库)进行公示,购房人可在售楼部查看。

4:购买新建商业、办公用房等非住宅(不含车库、车位)是否可以享受购房补助?

不可以。

5:购买二手房是否可以享受购房补助?

不可以。

6:购房补助的标准是多少?

在2024年9月10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补助600元/㎡,单套房源补助总额不超过8万元;符合国家政策生育二孩、三孩且户籍在泸州市的家庭,按建筑面积补助800元/㎡,单套房源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购买一手车位(车库)的给予1万元/个补助。

7:购房补助是否对购房套数和面积有限制?

不受限制。

8:申请购房补助需要提供什么申报资料?

二孩、三孩家庭需提供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出具的二孩、三孩家庭核实意见和属地公安部门出具户籍核实意见;其余购房人不需要提供申请资料。

9:购房补助如何兑现?

购房人与开发企业签订网签备案合同时,由开发企业直接一次性予以奖补。

10:申领购房惠民消费券奖励需满足什么条件?

1.购房人为自然人。

2.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已完成网签备案。

3.2024年9月10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缴纳契税,并取得完税证明。

11:申领购房惠民消费券奖励需哪些材料?

购房人缴纳契税,开具完税凭证后90日内,凭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合同备案登记表、契税完税证明,向房源所在区政务中心有关窗口提出消费券申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申请经房源所在区住建部门会同税务部门审核通过后,由房源所在区的住建部门定期将审核通过名单和消费券发放金额反馈至房源所在区的财政、商务部门,房源所在区的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消费券发放资金。

12:使用消费券要注意什么?

本次消费券采用电子消费金形式发放,消费券在房源所在区辖区内申领,仅限在房源所在区辖区内参加活动商户处使用,用于购房者的日常生活消费,有效期内不限使用次数,不能兑换成现金,不能转赠,当消费券可用金额不足以支付时,由申领人采取其他方式自行补足。消费券自发放之日起90日内使用完毕,逾期未使用的自动作废。消费券具体使用详情可咨询三区商务部门,江阳区商务部门:0830-3589420;龙马潭区商务部门:0830-6664658;纳溪区商务部门:0830-4212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