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常见问题知识库>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详细内容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大件垃圾该如何进行投放?
2025-10-22 10:59:29 市城管执法局 浏览次数:

根据我市4月1日施行的《泸州市大件垃圾管理办法》,大件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重量超过5千克,或者体积超过0.2立方米,或者任意边长度超过1米,且整体性强、需拆解处理的废旧家具以及其他大件垃圾。主要包括废大件家用家具,如破旧床及床垫、破旧沙发、桌椅、衣柜等。广大市民可以选择以下方式投放大件垃圾:

1、预约上门,方便快捷。通过电话、小程序APP等方式,预约收运服务单位上门收集大件垃圾,如市民可通过登录“酒城蓝芽分分队”小程序,预约大件垃圾上门回收服务。

2、自行投放,环保科学。可自行将大件垃圾投放至各区(县)街道指定的投放点,不得混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或者随意丢弃。

3、自行运送,免费处理。可按照规定程序将大件垃圾运送至城南大件垃圾处理厂,该厂位于江阳区江南路四段,联系电话0830-3107102。提倡和鼓励广大市民自行将大件垃圾送至大件垃圾处理厂免费处理。

目前我市主要采取在现有垃圾收集站周边配套的方式设置大件垃圾投放点,三区共设置有大件垃圾投放点91个,四县共有前端投放点51个。

(来源: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如有疑问或政策不适用等情况,请拨打 0830-319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