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部门镇街>详细内容

古蔺县实施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9-08-17 17:16:08 浏览次数: 【字体:

全县统一以参保企业2007年和2008年度两年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与缴纳的工伤保险基金的平均比值计算基金收付率。其费率浮动办法是:一类行业按基准费率缴费,不实行费率浮动;二、三类行业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基金收付率<50%的,费率下浮20%;基金支付为零且未发生工伤事故的,费率下浮50%,下浮后的费率不低于一类行业基准费率;基金收付率>50%<100%的,费率不变;基金收付率>100%的,费率上浮20%;基金收付率>150%的,费率上浮50%。本次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执行时间从20091月起至201012月止,今后将每两年计算一次浮动费率。(社保局)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