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效能问责“六抓”促“六化”
一、抓制度,促问责系统化。一是制发了《古蔺县机关首问负责制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要求各机关单位建立《首问接待登记表》和《首问责任登记台帐》,规范了接待登记、受理移交、答复告知、请示汇报等首问办理程序;二是制发了《古蔺县行政机关限时办结制度实施办法》,明确了多个部门联合办理的服务事项的办理时限,要求各机关承办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及日常政务活动,必须在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内办结或予以答复,对特殊事项要特事特办,随到随办。三是制发了“责任追究制”的配套制度《古蔺县机关效能告诫暂行办法》、《古蔺县机关效能投诉处理暂行办法》,全面推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加大了对不作为、慢作为的问责处罚力度。
二、抓主体,促问责多元化。一是成立效能投诉中心。以效能监察室为依托成立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并在古蔺电视台、古蔺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等媒体公布投诉公告和投诉电话。对来人、来信、来电、网上投诉等均认真受理,及时填写投诉台帐;二是开通县长、乡(镇)长效能热线。负责受理协调解决群众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听取服务对象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受理基层信访和举报;三是设立效能监测点。在肝苏药业、金美酒业等20家县内企业设立首批机关效能建设监测点,每月收集监测点意见,随时监测行政机关、服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四是聘请效能监督员。面向社会公开聘请了10名机关效能建设特邀监督员,对全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搜集并反映各机关单位在效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传递群众对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五是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充分发挥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及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及时收集对各部门、各单位的负面报道。今年以来,古蔺县通过多元化监督获取问责线索73条,为实施效能问责提供了准确的信息来源。
三抓程序,促问责规范化。问责程序包含问责提起、事实调查、责任认定、问责决定、申诉复核、问责通报等过程。截至目前,全县共开展专项督查21次,对60多个机关单位、26个服务窗口进行效能问责,对22个单位和39位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和处理、对2个单位和6名机关工作人员给予了行政效能告诫。
四、抓范围,促问责扩大化。一是拓展问责领域。明确将一切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的,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党群部门、企事业单位纳入效能问责范畴,实现了效能问责不留死角,不断提高其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二是问责一追到底。在落实《四川省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度》的基础上,及时制定了《古蔺县机关效能告诫暂行办法》。明确规定: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得过且过、庸庸碌碌、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欺上瞒下、弄虚作假、作风涣散、纪律松弛、监管不力、处置不当等18种行为将受到效能问责。
五、抓形式,促问责多样化。对问责对象采用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书面检查、公开道歉、停职反省、引咎辞职等多种方式追究责罚。如机关单位及工作人员有对办事拖拉、效率不高、仪表不端、服务态度不好、工作不在状态,以及迟到、早退、旷工、脱岗、溜岗等情况的,由县效能办下达《效能告诫书》,并由纪委监察部门派专人送《行政效能诫勉通知书》,与被告诫人进行诫勉谈话;对不履职、不及时履职或不正确履职,致使管理和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受损,下达《行政效能督办通知书》;收集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下达《行政效能监察建议书》。截至目前,已对5个单位6名干部分别下发“四书”问责,对22名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14名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
六、抓氛围,促问责教育化。古蔺县在实施效能问责的实际工作中,注重以惩戒促教育,努力实现少惩戒、甚至不惩戒的目标,努力通过教育手段增强问责工作的治本作用,达到防患于未然的效应。一是利用多种会议对已查办的效能案件进行通报,并由各单位负责人负责本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开展警示教育,引以为戒;二是县效能办会同新闻媒体对典型案例进行系列报道,扩大了宣传教育面,截至目前,在古蔺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古蔺电视台等媒体上公开效能问责通报7期,起到了“处理一个,教育一片,警示一方,治理一线”的良好效果。(效能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