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3年,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科学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运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决树牢法治理念,法治政府建设纵深推进
一是增强法治观念。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县政府党组会议、常务会议开展会前学法20次40件,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宣讲42场次,78名科级干部、拟任科级干部完成任前考法,推动112个单位5647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在线学法考法,参考率居全市第一。全县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是压紧压实责任。印发《古蔺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体系,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等研究调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4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三是强化示范引领。按照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思路,着力打造法治建设标杆。培育了金兰街道等5个法治示范乡镇,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和“智慧化+网格化+信用化”市场监管2项法治政府建设特色培育项目,金兰街道东城社区创成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二)健全完善制度体系,依法行政基础夯实筑牢
一是配合做好重要领域立法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协助完成《四川省公共图书馆条例》《泸州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泸州市营商环境条例》任务,提出立法修改建议15条。
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及时公布《2023年古蔺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将12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目录清单式管理,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着力防范决策风险。完成招商引资类合法性审查指南编制任务,2023年共完成县政府重要文件、合同等合法性审查518件,开展“三方会审”17件,乡镇(街道)审核各类文件323件次,行政决策质量进一步提升。
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向市政府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报备率、规范率、通过率均达100%。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专项清理县政府规范性文件3次、共计39件,确定废止、失效20件,及时解决行政规范性文件与上位规范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问题。
(三)高效履行政府职能,政务服务能力不断提高
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天府通办”古蔺特色专区正式运行,“码上办、零跑路”覆盖率提升至91.2%,新增“一件事一次办”40项,项目审批“六证齐发”全省首创,“酒事快”典型经验全省推广。制定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十九条政策措施,累计减税退税降费6.1亿元,兑现奖补资金6412万元。
二是优化政府监管方式。印发《古蔺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管理考评暂行办法》《古蔺县市场监管领域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确定71项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最大限度减少多头检查、重复检查。
三是提升政务服务职能。坚持“清单之外无权力,大厅之外无审批”原则,积极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实行“容缺后补”、先行受理、限时办结等制度,市场主体登记实现全程网办。完成医疗就诊、公共交通2个主题服务专区建设,实现311个事项“川渝通办”、87个事项“跨省通办”、159个事项“南翼通办”。
(四)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社会公平正义全面彰显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减负、赋权、提效”三个工作重点,持续深化乡镇(街道)扩权赋能,根据《古蔺县乡镇(街道)评价县级部门工作方案》,完善乡镇(街道)对县级部门及其派驻机构考核反向评价机制,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准入。落实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组织275人报名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换发执法证件431个,目前全县持有行政执法证件人员1247个,持证人数居全市第一。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印发《古蔺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常态长效,全年开展行政执法培训3次,对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监督2次。扎实开展行政执法质量提升年活动,推行“一目录、五清单”精准高效监管执法,进一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突显行政执法教育作用。深入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改、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活动,组织20个执法部门开展集中案卷评查。
(五)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切实推动权力公开运行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县政府坚持重大事项向县人大报告、向县政协通报,全县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22件、政协提案111件,满意率均为100%。
二是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协同县法院召开2023年府院联动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加强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积极办理回复司法建议26件、检察建议79件。
三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完成县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升级改版,新增各类栏目6个、专题2个,及时公开政府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财务预决算等各类信息,规范性文件解读做到了全覆盖。处理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回复率、满意率100%。
(六)夯实依法治理基础,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一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健全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实战化运行,加快“网络+热线+实体”平台建设,打通基层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2023年全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13件,提供认罪认罚法律帮助437件,帮助200余名农民工成功讨薪,为经济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二是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完善“公调”“诉调”“访调”等对接机制,创新成立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古蔺县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打造具有古蔺辨识度的人民调解品牌。2023年全县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计化解矛盾纠纷2239件、化解成功率达98%,切实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是提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能力。坚持公正审理、有错必纠原则,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09件(其中新收101件),审结案件97件,直接纠错案件14件,纠错率为14.43%;行政应诉案件13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位居全市第一。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依法行政能力还需提升。部分单位依法行政意识不强,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办案水平不高,执法不规范、程序不合法等问题突出,导致我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基数大,且败诉率和被纠错率均处于全市较高水平。
二是依法决策意识不够牢固。部分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履行存在“走过场”现象,起草单位未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公众参与实效性不足,内部审批程序普遍缺乏。行政机关法治人才储备不足,法律顾问“顾而不用”现象仍然存在。全县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持续低位运行,部分乡镇至今仍未实质性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
三是标杆示范打造有待强化。部分单位未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责任清单开展工作,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和重点任务落实上力度不够,离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工作的要求还有差距,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特色亮点、标杆品牌影响力还不够突出。
三、2024年工作打算
2024年,全县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持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聚焦国家、省、市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以更高站位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树牢法治思维,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及时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领域重要事项,积极争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示范项目。
(二)以更大力度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持续深化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不断提升基层依法决策水平。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培养,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依法决策“参谋员”等职能作用,有效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加大备案审查监督力度,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质效。
(三)以更严要求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深化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大乡镇级行政执法事项工作指导,并完善配套制度机制,切实为基层赋权增能。配强行政执法队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深化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推进行政执法更加规范公正文明。
(四)以更快速度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数字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坚持不懈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切实以高水平法治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以更新手段前端化解争议纠纷。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推动“一把手”亲自抓、领导干部包案化解常态化,力争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引导广大群众通过行政复议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复议的社会知晓率、认知度和认同感。坚持调解优先、应调尽调原则,做到发现“早”、处理“快”、业务“熟”、措施“活”、工作“细”、态度“诚”,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复议、诉讼和信访之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