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古蔺县美高托管服务中心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公示
| 序号 | 被处罚单位(个人)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履行情况 |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 处罚决定书印发日期 |
| 1 | 古蔺县美高托管服务中心 | 在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彰德街道西城社区府前街88号二层装修的古蔺县美高托管服务中心其它消防建设工程验收后未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擅自投入使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 | 对该公司作出处罚款2500.00元(大写:贰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自觉履行 | 古综执罚﹝2025﹞第4号 | 2025年2月25日 |
古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