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古蔺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公示
序号 | 被处罚单位(个人)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履行情况 |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 处罚决定书印发日期 |
1 | 古蔺千度口腔诊所有限公司 | 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二、未按照规定建立个人剂量及职业健康管理档案。 | 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二、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项。 | 合并作出警告并罚款人民币贰万元(小写:200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 自觉履行 | 古卫职罚﹝2025﹞3号
| 2025年9月5日 |
古蔺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