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古蔺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公示
序号 | 被处罚单位(个人)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履行情况 |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 处罚决定书印发日期 |
1 | 古蔺仁康医院 |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小写:120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 暂未履行 | 古卫医罚﹝2025﹞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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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1日 |
2 | 古蔺县石宝仁爱医院 | 未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中术前讨论制度案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九项 |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小写:100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 暂未 | 古卫医罚﹝2025﹞19号
| 2025年9月5日 |
古蔺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