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古府复决〔2025〕54号)

来源:古蔺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7-07 09:45:14 浏览次数: 【字体:

古蔺县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古府复决〔202554

 

  人:任国强

被申请人:古蔺县白泥镇人民政府。

  人:任国才

人:古蔺县白泥镇白泥村二组。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书》(白府处20251)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557日收悉,于2025513日予以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经核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系申请人真实意愿,本机关依法准予撤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古蔺县人民政府         

202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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