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快讯(第四期)
●县土处办成功调解一起跨乡镇林权争议 近日,县土处办在处理一起林权争议时,通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当场勘定边界,约定争议双方以调解确定的界线进行经营管理,使一桩跨乡镇的林权争议得以解决。
在2015年石屏镇林改回头看期间,石屏镇林业站工作人员在比对2008年石屏镇和太平镇林改小班区划图后认定石屏镇石屏村五组的徐某某、徐某从两户的林地被划入了太平镇城伍村八组,从而引发林权争议。
在争议林地内分别存在太平镇城伍村八组和石屏镇石屏村五组的林地,该林权争议实质为跨乡镇的林界争议。争议发生后,石屏镇石屏村五组的第三人徐某某、徐某丛两人用其持有的徐树林在1953年获得的土改证,主张其林地四至范围。自上世纪五十年代“土改”以来,初级社、高级社、四固定、土地责任制下放、林业两定、强村扩组等,至今已有60余年,地形、地貌放生了较大的改变,林地界线模糊不清。如果要通过裁决处理给其中任何一方,都必将引起另外一方的异议,难以平息纠纷,如能通过调解结案是最好的结果。为此,办案人员做了充分的准备,经多次到现场踏界,结合实地现状和管理历史,反复做申、被双方及第三人的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最后双方为了便于以后的经营和管理,对争议林地界线进行现场确认,并达成协议,一场跨乡镇的林权争议得以顺利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