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分工
为更好的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现明确古蔺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分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按照权责明晰、通力合作的原则,共同推进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建立工作机制,统筹协调电子商务进农村各项工作的落实。
县经商科技局:牵头负责组织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各项工作,协助县政府制定出台电子商务相关扶持政策,组织电子商务培训,整合完善县域商贸流通、仓储物流、商业网点、售后服务等资源,负责示范县工作方案的制定与落实。
县文旅局:利用电子商务手段进行当地旅游特色资源的宣传推广,组织旅游特色农产品的线上线下联合展销。
县财政局:建立完善的资金与项目管理制度,做好项目资金拨付工作,加强动态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与规范。
县农业局:协助组织现代农业电子商务培训,鼓励农产品利用电子商务手段开展网络销售,拓宽销售渠道;鼓励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电子商务应用,提升信息化水平;负责农产品标准化与品牌化的提升;协助制定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相关标准。
县交通运输局:整合仓储、物流资源,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提高道路畅通率,降低电子商务物流成本。
县统计局:负责统计全县电子商务发展的数据及企业发展情况,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
县市场监管局:制定电子商务相关信用制度,加强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网店)诚信教育和网上监管,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秩序。
县人社局:负责把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培训纳入到全县就业创业培训体系,提供一定的培训经费,积极引导大学生、返乡青年、退伍军人等开展网络创业培训;支持职业学校开设电子商务专业,培育一批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县供销社:完善古蔺农村地区供销商品流通体系,协助县经济商务局抓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实施,重点抓好县级运营服务中心及乡镇、村电商物流服务站点的规划、选址及农产品品牌库建设,健全电商服务支撑体系。
县审计局:县审计局要会同县纪委监委加强对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县融媒体中心:总结推广经验,加大典型示范宣传力度,积极在国家和省级主流媒体上报道古蔺县电子商务特色发展,扩大古蔺县电子商务知名度和影响力。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配合做好辖区内综合示范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落实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工作;负责落实本乡(镇)、村(社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选址;负责组织本乡(镇)相关人员参加电子商务培训,负责本乡(镇)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氛围营造。
实施主体单位(企业):负责综合示范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项目建设;负责用市场化方式整合阿里巴巴、京东、苏宁等第三方平台公司资源,以及邮政公司、通讯公司、第三方物流公司等社会资源,提高综合示范效益;负责落实专人对接沟通项目配合单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