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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2018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奖励部分)实施方案

来源:古蔺县经商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1-04-27 11:15:4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推进我县农村电商扶贫健康规范发展,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促进电商精准扶贫的指导意见》《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工作的通知》《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印发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2025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资金500万元。

二、实施期限

2020—2021年。

三、目标任务

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带动全县农产品上行网销,夯实农村电商标准化产品基础,培养和招引农村电商人才,推动网销产品标准化、物流快递智慧化发展。

四、实施内容及资金分配

(一)支持打造标准化网销产品。

1.支持本地特色农产品“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对新获得“三品一标”认证且当年单品网销额达50万元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已获得“三品一标”认证且当年单品网销额达100万元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

2.支持本地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对新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且当年网销额达50万元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已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且当年网销额达100万元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

分配奖补资金:50万元。

(二)支持引进或培育电商人才。

3.支持电商人才创业。对高校毕业生在古蔺创立电子商务公司,且投资50万元以上、年销售额达到100万元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支持县内培训教育机构开展电商培训,对每培训(脱产)一名学员3个月以上且学员在古蔺创业成功、实现当年网销20万元以上或签约县内电商公司稳岗6月以上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0.5万元,给予每名学员一次性奖励0.5万元;另外,成功创业者还可按政策享受其他网销奖励。

4.支持直播电商人才培养。支持各类社会组织、企业引进或培养直播电商人才。对每引进或培养1名粉丝量100万以上的优秀电商直播人员并带动销售古蔺产品100万元以上的,给予社会组织或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每引进或培养1名粉丝量200万以上的优秀电商直播人员并带动销售古蔺产品200万元以上的,给予社会组织或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每引进或培养1名粉丝量500万以上的优秀电商直播人员并带动销售古蔺产品500万元以上的,给予社会组织或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引进人才须与本县电子商务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

分配奖补资金:50万元。

(三)支持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

5.支持各类电商网点融合发展。支持各类社会组织、企业整合各类村级电商站点、物流站点、村邮站、供销e家等基层服务网点,具备电商代买代卖、快递代收代寄、生活服务费代缴、农资代购等服务功能,对整合后的站点实现年销售额达3.6万元或月均物流单量达30单的,按每个站点给予实施整合的社会组织、企业一次性奖励1万元。

6.支持新建电商和物流服务站点。支持各类社会组织、企业在未建设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电商服务站点(物流配送站点)的行政村新建站点,新建20个以上活跃站点且每个站点每天服务10人次以上的,按每个站点给予实施整合的社会组织、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每个行政村只能有一个站点获得奖励,为避免重复投入,建站前需向县经商科技局申报。

分配奖补资金:300万元。

(四)支持打造智慧物流体系。

7.支持建设统一智慧物流信息平台。支持县域物流快递企业(注册地在古蔺的快递物流企业)建设统一规范的县、乡、村智慧物流信息平台,建设一体化仓储管理、运输管理、配送管理等信息管理系统,同时具备订单管理、运输跟踪、信息查询、信息发布等功能,能运用大数据抓取、储存、提供全县物流信息,优化配送流程,提高物流系统智能化分析决策和自动化操作执行能力,打造现代化物流模式。按照平台建设费用的20%给予企业奖励,奖励费用不超过50万元。

8.支持采购使用智慧物流新技术新设备。支持县域物流快递企业(注册地在古蔺的快递物流企业)利用“物联网”智能分拣、智能快递柜等新技术新设备,实现物流自动分拣、实时跟踪、可视化管理,增强物流安全性和精准性。按照采购智慧物流新技术新设备费用的20%给予企业奖励,奖励费用不超过50万元。

分配奖补资金:100万元。

以上各项奖补内容、方向及金额可根据后期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符合政策多项奖励补助条款或与现行相关扶持政策属同类奖励补助的,执行单项最高标准,不重复奖补。奖补资金原则上用于电商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由古蔺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综合示范项目(奖励部分),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综合示范项目(奖励部分)持续、有序和稳健发展。

(二)强化资金管理。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积极做好审计监督工作,确保资金及时拨付、规范使用,做到公开透明,对虚列、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按相关规定严肃进行查处。

(三)强化信息公开。在古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设置综合示范专栏,全面、及时、准确、集中公开综合示范项目(奖励部分)方案、项目内容、资金安排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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