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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华泽燃气有限公司古蔺县城乡管道天然气项目三期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三次公示(报批前公示)

来源:古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2-17 17:14:3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现对古蔺县城乡管道天然气项目三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三次公示(报批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城乡天然气集输工程,项目工程内容包含天然气集输管道和站场工程两部分,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古蔺县城乡管道天然气项目三期工程

建设单位:古蔺华泽燃气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泸州市古蔺县大寨苗族乡、德耀镇、彰德街道、金兰街道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12435.4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10万元。

建设内容:新建1条中石油浙江油田分公司大寨集气站至金兰街道沙坝天然气集输管道,沿线新建1座大寨外输首站(大寨增压脱水站)、1座德耀分输阀室站、1座彰德调压站及配套附属设施等,并配套相关环保、消防和生产设施。集输管道起于大寨集气站(直接接管),途经大寨外输首站、德耀阀室站、彰德调压站,止于古蔺县金兰街道沙坝,全长31.5km。

二、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bWQXn5BKuDyLX_0xcwiQA

提取码:5wiq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古蔺华泽燃气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钟部长

联系电话:0830-7888883

电子邮箱:215492324@qq.com

通讯地址:古蔺县古蔺镇天立一品上城彩叠园11号楼-202

2、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重庆延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经理

联系电话:0813-2302615

电子邮箱:306371665@qq.com

通讯地址:自贡市沿滩区东环路19号自贡高投304房

 

古蔺华泽燃气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7日

公众参与说明-古蔺县城乡管道天然气项目三期工程(1).pdf


报批前公示本-古蔺县城乡管道天然气项目三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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