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镇

来源:石屏镇 发布时间:2025-10-28 09:03:2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共古蔺县委、古蔺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古蔺县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古委办发〔2020〕1号),古蔺县石屏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如下。

政府职能

(一)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四)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五)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六)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党委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镇政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领导镇政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四)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五)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 

(六)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镇政府的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三)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四)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五)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利、民主利和其他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七)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八)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九)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0830-7406306)

 负责党委、政府常事务性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政策研究、文秘事务、人大;负责综合协调各方面工作,牵头完成各项目标管理任务,督促检查有关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负责政务公开、机关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党建办公室

负责党的建设、纪检监察、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宣传、文化、统战、民族、宗教、群团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牵头负责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基层政权建设、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志愿服务等工作;负责党务公开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商贸经济、工业和第三产业、招商引资、项 目建设、经济合作、以工代赈、科技、统计、村镇规划建设、自然资源管理、公路养护维护等工作。 

(四)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

负责民政、就业、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农民工服务、残疾人保障、养老敬老、未成年人保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卫生健康、广电通讯、教育体育等工作;负责综合治理、依法治理、信访维稳、矛盾纠纷化解、平安建设、网格化服务管理、人民建议征集、普法宣传、政府法制、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五)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负责农业、乡村振兴、集体经济、水产水利、农业机械、农业经营管理、农业技术推广、动物 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田水利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民房 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工作。

(六)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森林防灭火、地灾防治、抗震救灾、防汛抗旱、消防安全、燃气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气象等工作;负责民兵、国防教育、征兵等工作。

(七)综合行政执法队

负责行使依法下放、委托或授权的执法权力,统一指挥和协调基层站所、派出所等执法力量和资源,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违法建设整治等工作。

(八)财政所

负责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并执行年度预决算;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负责集体资产与村(社区)财务管理指导;负责乡镇国有资产和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管理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预算外资金。

(九)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负责便民服务、公共服务、残疾人服务、退役军人服务、农民工服务等服务性工作,集中办理面向企业和群众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进驻中心事项的公示公开;负责受理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及便民服务工作的投诉举报;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和政务服务平台的管理运行工作、12345热线回复。


导分工

冯  岭(党委书记)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王  映(党委副书记、镇长)  

分工负责镇政府全面工作。

陈  琳(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分工负责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协助党委书记抓党的建设工作。

代管机关事务、值班值守等工作。

分管目标考核。

分管党政办公室(人大、政协、目标考核、机关事务)。

王  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分工负责镇纪委监察工作。

分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巡察、作风督查等工作。

分管党政办公室(督查督办)、党建工作办公室(纪检监察)。

李  帅(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 

分工负责武装部工作。

分管人民武装建设、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双拥和国防教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森林防灭火、地灾防治、防汛抗旱、道路交通安全、气象,“巩脱”、乡村振兴,经济商贸,统计,项目建设等工作。

分管经济发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巩脱”、乡村振兴工作)。

联系邮政所、通讯公司、农商行、邮储银行、供电站。

魏  钰(党委委员、组宣统委员  

分工负责组织、宣传、统战工作。

分管党建、组织、干部、人才、公务员管理和机构编制、老干部、干部驻村帮扶、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宣传、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精神文明建设、新闻出版、电影,统战、民族、宗教、群团,社会工作,党政办公室系统、政策研究、党史研究、档案、保密机要等工作。

代管政法工作、全面依法治镇、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反邪教等工作。

联系派出所、司法所、法庭。

分管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政法)。

李宇飞(副镇长)  

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财税、审计,招商引资,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等工作。

代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保障,行政审批、营商环境、网络问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分管财政所、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民政)、自然资源站、便民服务中心、

饶飞红(副镇长 

负责农业农村、集体经济、水务、住建、教育、卫生,国有资产,综合行政执法、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违法建设整治等工作。

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系彝缘公司、中学、中心校、卫生院、供水站。

 

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石屏镇向顶村五组164号

负责人:王 映

联系电话:0830-7406306

传真:0830-7406306

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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