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应急管理局

来源:古蔺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2-06 16:28:51 浏览次数: 【字体:

职能职责

根据《古蔺县机构改革方案》(古委发〔2019〕2号)和《关于<古蔺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古机改〔2019〕2号),古蔺县应急管理局(简称县应急管理局)是古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古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其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乡镇、园区(功能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

(三)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驻地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保障能力建设。

(八)按照国家和省、市、县的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照规定管理、分配中央、省、市、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乡镇、园区(功能区)、县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三个必须”和分级、属地原则,督促指导乡镇、园区(功能区)、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综合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按要求承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

(十四)拟订煤炭产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权限审核、上报煤炭项目并负责建设管理。负责煤炭生产协调和监督管理、煤炭行业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瓦斯治理与利用。推进煤炭体制改革。

(十五)依法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负责组织、指导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瓦斯和水害防治及相关安全科技发展工作。协助做好在蔺国有重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

(十六)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七)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地区救援工作。

(十八)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需求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九)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有关职责分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县应急局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县应急局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县级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有关职责分工

县应急局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等部门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县应急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各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县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务局及驻蔺机构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接到相关部门启动应急响应的申请后,第一时间协调、指挥调度启动相应等级的灾害扑救,发布灾情信息,协调做好应急保障,指挥应急队伍靠前驻防,组织指导受灾群众临时安置、灾民救助和生活保障等工作。

(2)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和森林防火规划,组织实施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负责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管控、日常巡护、隐患排查整治、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建设、专业防火队伍组建管理、未达到应急预案中启动应急响应条件的初期火情火灾处置、牵头灾损评估等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一旦火灾达到本级应急响应最低条件,第一时间提请防灭火指挥部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单位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3)县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组织实施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县内重要江河、水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

(4)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务局可以提请县应急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3.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局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拨。

4.酒类行业管理职责分工。县经商科技局是全县酒类产业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县酒类产业发展综合协调服务,拟定并组织实施酒类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酒类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酒类食品安全、地理标志保护、专利和商标等的监督管理工作。县应急管理局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能,负责酒类行业中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县交通局负责酒类产品运输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县住建局负责酒类企业建设工程领域的安全监督管理。县综合执法局负责酒类企业燃气使用、储存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和规划区内酒类企业建设工程领域的打非治违。县级职能部门和乡镇承担各自职责范围内酒类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5.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职责分工。县经商科技局负责全县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的行业管理,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在生产、销售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县公安局承担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存储、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的监管,牵头建立并联审批机制,严格相关证照发放。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有关民用爆炸行业相应监管职责。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安全、环保、档案、信访、保密机要、绩效管理、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对上文稿审核把关、史志编纂等工作,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牵头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联系电话:0830-7222338)

(二)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

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安全生产综合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综合统计上报。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古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应急救援股

负责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类和事故灾难类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指导各级各类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与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承担全县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综合性工作,提请衔接驻地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应急值班值守工作,负责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信息处置;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拟定科技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科技推广应用。

(四)防汛抗旱与抗震股

负责拟定防汛抗旱和地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重要江河、水库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工作;负责组织水旱灾害和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指导和监督重要江河防汛及应急演练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承担古蔺县防汛抗旱与救援专项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古蔺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火灾防治管理股

按照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监督实施消防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拟订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防治工作。

(六)规划财务股

牵头编制实施应急救援装备规划,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工作。统筹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项目资金使用。

(七)安全生产基础股

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监督指导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

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综合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危险化学品登记。承担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九)煤炭产业发展运行股

拟订煤炭产业发展规划和布局方案并组织实施,按权限审批、核准、上报煤炭项目并负责建设管理。负责煤炭生产协调与监督管理,统筹协调推进煤炭行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整顿关闭与产业升级,承担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瓦斯治理与利用工作,监督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复产验收工作,指导协调煤层气开发利用。

(十)煤矿安全监管股

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监督、指导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瓦斯和水害防治及相关安全科技发展工作,推进煤矿企业整顿关闭。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十一)政策法规股

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重大政策研究工作,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负责执法监督综合性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建设,组织开展普法工作。配合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审核工作;负责制订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受理并办理公共服务事项。

(十二)调查评估与统计股

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统筹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承担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统计分析和事故举报信息处置工作。负责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十三)减灾救灾与物资保障股

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评估论证和全县减灾协调工作机制,拟订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制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和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负责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拟订县级应急物资储备需求计划,组织协调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管理、分配中央、省级、市级下拨和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

(十四)宣传股

负责信息、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森林防火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承担公众知识普及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社会动员工作。

(十五)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设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委日常工作。

设立县政府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筹指挥处置全县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类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

领导分工

夏意凡(局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县应急管理局党委、行政和县安办(县防灾减灾救灾办)全面工作。分管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调查评估与统计股。

喻清海(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机关事务、规划财务、目标管理、信访维稳工作。分管办公室、规划财务股。局长外出时负责县应急管理局日常工作。联系指导金兰街道、永乐街道、二郎镇、太平镇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完成局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唐  益(局党委委员、安全总监)

负责防灾减灾、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地震防治、综合应急指挥、国土空间规划工作;负责县防灾减灾救灾办日常工作。分管县应急监测预警中心、减灾救灾与物资保障股、防汛抗旱与抗震股。联系指导双沙镇、马嘶乡、马蹄镇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完成局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游钦峰(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矿山安全监管、煤炭生产运行管理、矿山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工作。牵头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分管煤炭产业发展运行股、煤矿安全监管股、县应急监测预警中心(煤矿安全监控)。联系指导龙山镇、石屏镇、大村镇、东新镇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完成局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熊  勇(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分管安全生产基础股(工贸)、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联系指导皇华镇、石宝镇、丹桂镇、茅溪镇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完成局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刘  庆(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

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扫黑除恶、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依法治理、法制审查、行政审批、乡村振兴、工会、宣传、审计、教育培训工作。分管机关党委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宣传股。联系指导彰德街道、椒园镇、白泥镇、观文镇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完成局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杨恒宇(局党委委员、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大队长)

负责消防管理、火灾防治、火灾扑救、应急救援、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工作。分管应急救援股、火灾防治管理股。负责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全面工作。完成局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张朝飞(副局长)

负责综合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县安办日常工作;协助负责消防管理、火灾防治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协管火灾防治管理股。联系指导德耀镇、大寨乡、箭竹乡、黄荆镇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完成局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蔡曰成(副局长(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指导乡镇、部门、企事业单位拟定森林防灭火、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重要林区、地质灾害点做好预防以及应急演练工作;负责组织森林防灭火、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完成局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王  滔(副局长(兼))(县水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指导乡镇、部门、企事业单位拟定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重要河流、水库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工作;负责组织水旱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指导和监督重要河流防汛及应急演练工作。完成局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郑远波(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

分管森林防灭火工作;协管火灾扑救、应急救援、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古蔺县综合应急救援实训基地工作;协管应急救援股。负责森林火灾信息接收、研判、综合、报送和分转,综合研判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拟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森林火灾防治工作。完成局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谭国龙(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负责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面工作。完成局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赵  坤(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协助负责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工作。完成局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周  庆(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协助负责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工作;协助负责值班值守、国土空间规划、项目管理工作。完成局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李青林(县应急监测预警中心主任)

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化、安全生产预警体系平台建设,及时组织发布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类预警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县应急监测预警中心全面工作。协助负责县防灾减灾救灾办日常工作。完成局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古蔺县郎酒大道399号县应急管理局

单位负责人:夏意凡

联系电话:0830—7222338

监督、投诉电话:0830—7222338

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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