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
古蔺县财政局(简称县财政局)是古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县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职能职责
因机构改革,古蔺县财政局职能属于国家秘密,故不予公开。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政策法规股
(三)预算股
(四)国库股
(五)政府债务管理股
(六)政府采购监督与会计股
(七)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股
(八)经济建设股
(九)行政政法股
(十)科教与文化股
(十一)社会保障股
(十二)综合股
(十三)自然资源股
(十四)农业农村股
(十五)资产管理股
(十六)金融股
(十七)乡镇财政管理股
机关党委
三、领导分工
温长春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预算股、国库股、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担任新闻发言人。
张 誉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机关工会、自然资源股、机关党委、行政政法股、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公开、保密工作,协助分管预算股。
郑黎黎 党组成员、副局长(挂职)
分管政府债务管理股、金融股、中小企业助贷中心、资产管理股、农业农村股、乡镇财政管理股、局机关乡村振兴帮扶工作。
胡嘉洪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科教与文化股、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股、综合股、收费票据中心、政府投资工程结算审查中心。
雷洪卫 党组成员
分管社会保障股、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政府采购监督与会计股、政策法规股。
李通林 党组成员、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协助温长春同志做好上争工作,分管经济建设股,协助分管农业农村股。
各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依法行政、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工作,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古蔺县金兰街道金兰大道600号
负责人:温长春
联系电话:0830-7222466
传真:0830-7203040
监督、投诉电话:0830-7270558
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