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

来源:古蔺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12-18 09:30:43 浏览次数: 【字体:

古蔺县财政局(简称县财政局)是古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县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职能职责

因机构改革,古蔺县财政局职能属于国家秘密,故不予公开。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政策法规股

(三)预算股

(四)国库股

(五)政府债务管理股

(六)政府采购监督与会计股

(七)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股

(八)经济建设股

(九)行政政法股

(十)科教与文化股

(十一)社会保障股

(十二)综合股

(十三)自然资源股

(十四)农业农村股

(十五)资产管理股

(十六)金融股

(十七)乡镇财政管理股

机关党委

三、领导分工

温长春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预算股、国库股、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担任新闻发言人。

张 誉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机关工会、自然资源股、机关党委、行政政法股、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公开、保密工作,协助分管预算股。

郑黎黎  党组成员、副局长(挂职)

分管政府债务管理股、金融股、中小企业助贷中心、资产管理股、农业农村股、乡镇财政管理股、局机关乡村振兴帮扶工作。

胡嘉洪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科教与文化股、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股、综合股、收费票据中心、政府投资工程结算审查中心。

雷洪卫  党组成员

分管社会保障股、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政府采购监督与会计股、政策法规股。

李通林  党组成员、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协助温长春同志做好上争工作,分管经济建设股,协助分管农业农村股。

各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依法行政、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工作,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古蔺县金兰街道金兰大道600号

负责人:温长春

联系电话:0830-7222466

传真:0830-7203040

监督、投诉电话:0830-7270558

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