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人民政府关于李剑等六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古府发〔2013〕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古蔺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任命:
李 剑同志为古蔺县以工代赈办公室主任(高配正科级);
张宏金同志为古蔺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
陈仲超同志为古蔺县财政局主任科员;
陈元鑫同志为古蔺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徐 强同志为古蔺县教育局主任科员。
免去:
陈仲超同志古蔺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杨晓春同志古蔺县以工代赈办公室主任职务。
古蔺县人民政府
2013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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