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人民政府关于吴敏等十八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经古蔺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任 命:
吴 敏同志为古蔺县公路养护一段段长;
杨绪超同志为古蔺县煤炭管理局局长(兼);
郑 海同志为古蔺县煤炭管理局副局长(兼);
熊 勇同志为古蔺县煤炭管理局副局长;
李 强同志为古蔺经济开发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姜 冰同志为古蔺县公安局二郎派出所所长;
袁丽霞同志为古蔺县财政局主任科员;
朱俊国同志为古蔺县财政局副主任科员;
周传杰同志为古蔺县财政局副主任科员;
王宁燕同志为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
李 雯同志为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
段应林同志为古蔺县环境保护局副主任科员。
免 去:
付 旭同志古蔺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徐其林同志古蔺县公安局永乐派出所所长职务;
雷旋飞同志古蔺县公安局二郎派出所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
王怀江同志古蔺县公安局桂花派出所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
姜 冰同志古蔺县公安局石宝派出所所长职务;
周 敏同志古蔺县旅游外事侨务局副局长职务;
牟 刚同志古蔺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主任职务。
古蔺县人民政府
201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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