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人民政府关于吴敏等十八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05-20 18:31:3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经古蔺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命:

敏同志为古蔺县公路养护一段段长;

杨绪超同志为古蔺县煤炭管理局局长(兼);

海同志为古蔺县煤炭管理局副局长(兼);

勇同志为古蔺县煤炭管理局副局长;

强同志为古蔺经济开发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冰同志为古蔺县公安局二郎派出所所长;

袁丽霞同志为古蔺县财政局主任科员;

朱俊国同志为古蔺县财政局副主任科员;

周传杰同志为古蔺县财政局副主任科员;

王宁燕同志为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

雯同志为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

段应林同志为古蔺县环境保护局副主任科员。

去:

旭同志古蔺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徐其林同志古蔺县公安局永乐派出所所长职务;

雷旋飞同志古蔺县公安局二郎派出所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

王怀江同志古蔺县公安局桂花派出所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

冰同志古蔺县公安局石宝派出所所长职务;

敏同志古蔺县旅游外事侨务局副局长职务;

刚同志古蔺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主任职务。

古蔺县人民政府

201452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