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人民政府关于任免龙骏等同志职务职级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古蔺县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龙 骏同志为古蔺县蔺阳中学校校长;
邓广宇同志为古蔺县公安局副局长。
免去:
胡 刚同志的古蔺县国家保密局局长职务;
罗永怀同志的古蔺县教育局副局长、古蔺县蔺阳中学校校长职务;
王春晓同志的古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王 艺同志的古蔺县创意文化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 震同志的古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职务,转任正科职级(保留享受副县级津补贴);
欧国兰同志的古蔺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副主任科员职务,转任副科职级(保留享受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待遇);
邱永忠同志的古蔺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副主任科员职务,转任副科职级(保留享受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待遇);
冷 刚同志的古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职务,转任副科职级(保留享受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待遇);
熊坤俊同志的古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职务,转任正科职级。
古蔺县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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