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人民政府关于梅聪等九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04-20 15:04:1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古蔺县人民政府县长陈廷俊的提请,古蔺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任命:

聪同志为古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同志古蔺县民政局局长

同志为古蔺县财政局局长;

安美会同志为古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同志为古蔺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同志为古蔺县扶贫和移民局局长。

决定免去:

骆国发同志的古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钺同志的古蔺县民政和扶贫移民局局长职务;

张宏金同志的古蔺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陈元鑫同志的古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春同志的古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职务;

谦同志的古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职务。

古蔺县人民政府

2016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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