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人民政府关于梅聪等九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古蔺县人民政府县长陈廷俊的提请,古蔺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任命:
梅 聪同志为古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 谦同志为古蔺县民政局局长;
张 磊同志为古蔺县财政局局长;
安美会同志为古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春同志为古蔺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黄 钺同志为古蔺县扶贫和移民局局长。
决定免去:
骆国发同志的古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黄 钺同志的古蔺县民政和扶贫移民局局长职务;
张宏金同志的古蔺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陈元鑫同志的古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成 春同志的古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职务;
刘 谦同志的古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职务。
古蔺县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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