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救助资金发放
一是持续推进权限下放工作。按上级要求,我县继续把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实施,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优化审核确认程序,提高救助时效。
二是严格执行标准。目前,我县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分别为788元/月/人、580元/月/人,对批准获得城乡低保的家庭,以户为单位,根据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与当年城乡低保标准的差额计算确定补助金额;我县城市特困人员集中、分散供养标准都为每人每月1025元,农村特困人员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810元、754元,对批准的城乡特困人员按特困供养标准实行定额救助。
三是实行“一卡通”发放。城乡低保等救助资金继续通过社保卡“一卡通”平台发放,杜绝截留、挪用、抵扣补贴资金等问题。2025年8月,我县城乡低保27708户59214人(其中城市低保1622户2414人、农村低保26086户56800人),累计为47.60万人次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1.65亿元;特困供养3719人(其中集中462人、分散3257人),累计为2.93万人次特困人员发放供养金2378.33万元;认定低保边缘家庭1717户5290人(其中城市低保边缘90户247人、农村低保边缘1627户5043人)。社会定救153人(其中精简退职19人、三项建设全残64人、三项建设半残69人、其它1人),累计为1251人次发放定救金47.38万元。
古蔺县民政局
2025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