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投资于人”惠企惠民政策来啦

来源: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06-04 11:32:26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鼓励企业稳岗留工

(一)实施稳岗留工补贴激励。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稳就业重点调控行业企业在停工停产期间组织职工开展培训,培训后与职工保持劳动关系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及以上的,按每人8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稳岗留工补贴。(咨询电话:0830-7205809)

(二)支持行业内部稳岗就业。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稳就业重点调控行业企业吸纳本行业内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企业稳岗用工补贴。(咨询电话:0830-7205809)

(三)支持平台企业稳定就业岗位。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平台企业首次为快递、外卖从业人员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按照平台企业单位缴费额的10%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咨询电话:0830-7203606)

二、支持拓展就业岗位

(四)支持企业吸纳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就业。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用工企业招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企业吸纳就业补贴。与前述稳岗用工补贴不重复享受。(咨询电话:0830-7203606)

(五)实施新竣工投产企业招工激励。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新竣工投产的企业,期间新招用员工在100人及以上,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根据新招用员工人数给予企业招工激励。其中:新招用员工人数100人—199人的企业奖补5万元;200人—299人的企业奖补10万元;300人—399人的企业奖补20万元;400人及以上的,每增加100人,奖补标准增加10万元,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咨询电话:0830-7205809)

(六)支持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灵活就业。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对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咨询电话:0830-7203606)

(七)增强灵活就业人员从业保障。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家政服务业企业为从业者购买雇主责任险、意外伤害保险的,按每人每年不超过300元标准给予企业商业保险补贴。(咨询电话:0830-7203606)

三、支持转岗培训提能

(八)鼓励企业开展转岗培训。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按照“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上岗就业+就业服务”的模式,采取订单、定向、定岗方式组织稳就业重点调控行业失业人员开展转岗培训,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咨询电话:0830-7771651)

(九)实施自主培训提能激励。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稳就业重点调控行业失业人员自主参加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内的培训,取得相应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并在6个月内实现对口就业创业的,按现行标准全额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咨询电话:0830-7771651)

(十)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就业。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稳就业重点调控行业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成功推荐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400元的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就业补贴。(咨询电话:0830-7205809)

四、加大就业援助力度

(十一)开发企业临时性就业援助岗位。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申报之日前6个月内未裁员的企业,可以开发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性就业援助岗位,吸纳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稳就业重点调控行业失业3个月以上人员,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岗位补贴。(咨询电话:0830-7203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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