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征集整治骗取套取失业保险基金问题和纠治骗取套取就业补助资金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全面排查失业保险基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领域突出问题,扎实开展问题整改,堵塞管理漏洞,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就业补助资金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古蔺县范围内骗取套取失业保险基金及就业补助资金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范围
(一)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仍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6.存在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以及虚构劳动关系、减员不离岗等手段骗取套取失业保险基金行为的。
(二)单位、机构或个人,涉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通过欺诈、伪造证明材料以及虚构劳动关系等手段,恶意骗取套取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一次性扩岗补助的;
2.用人单位、职业中介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或者个人通过提供虚假就失业信息、虚假劳动关系、虚假佐证材料等手段,骗取套取社保补贴、岗位补贴、见习补贴等就业补助资金的;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行政部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机构、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导致失业保险基金、就业补助资金遭受损失的。
二、线索受理渠道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群众监督,受理群众举报。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网络、现场、电话等方式进行举报,提倡实名举报,并提供书面举报材料。
举报电话:0830-7222308;举报邮箱:379361083@qq.com;信访地址:古蔺县政务中心三楼;受理时段:法定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举报人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如实反映被举报人的名称(姓名)和涉嫌欺诈骗取、套取或者挪用贪占失业保险基金、就业补助资金的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违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