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民政局关于撤销石屏商会等三家社会组织的公告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依法对辖区内社会组织开展年度检查、常态化监管及专项排查工作。经查,古蔺县石屏商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510525MJQ211787G)、古蔺县二郎甜橙种植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510525MJQ0514967)、古蔺县琯溪密柚种植专业技术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5105253458211032)存在长期不开展业务活动、连续多年未参加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拒不接受民政部门监督管理等违法违规情形,且经我局依法催告、限期整改后,此三家组织仍未按期完成整改,丧失社会组织存续基本条件。
为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组织合法权益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工作要求,经我局依法核查、集体研究、公示无异议后,现决定:撤销古蔺县石屏商会、古蔺县二郎甜橙种植协会、古蔺县琯溪密柚种植专业技术协会等三家社会组织登记。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古蔺县石屏商会、古蔺县二郎甜橙种植协会、古蔺县琯溪密柚种植专业技术协会的社会组织法人资格正式终止,不再具备开展各类社会组织业务活动的合法主体资格。
二、此三家组织应立即停止一切以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的对外活动,不得继续使用原社会组织名称、印章、证书、牌匾等开展任何经营性、公益性及其他各类社会活动。
三、依据相关规定,责令此三家组织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完成资产清算、债权债务梳理、人员安置等收尾工作,及时向我局缴回《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及全部印章、财务凭证、档案资料等。逾期未缴回的,相关证书、印章自动作废。
四、此三家组织被撤销登记后,不得重新以原社会组织名义申请登记,其存续期间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法律责任及相关纠纷,由此三家组织及相关责任主体自行承担。
五、各机关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社会公众,请勿与已撤销的古蔺县石屏商会、古蔺县二郎甜橙种植协会、古蔺县琯溪密柚种植专业技术协会开展任何合作、业务往来及相关活动,谨防自身权益受损。如发现此三家组织或相关人员冒用原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可及时向我局举报,或向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反映,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六、我局将按照社会组织管理相关规定,将此三家组织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向社会公示相关违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公告。
古蔺县民政局
2026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