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古蔺县教育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事项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古蔺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gulin.gov.cn/)下载。如有疑问,请与古蔺县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古蔺县古蔺镇建洪路35号;邮编:646500;联系电话:7202599)。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建立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工作,也是为民办实事的具体工作。为此,县教育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成立了由县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教育局办公室等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以“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办公室牵头,各股室配合完成的齐抓共管工作体系,及时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有力促进了政府公开信息工作的及时有效开展。同时,及时对政府公开信息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并对政府公开信息提出建议和意见,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制度和内容,扎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2条,比2015年多39条,增长41%。其中,概况类1条,占0.7%;计划总结类5条,占3.8%;法规公文类59条,占45%;工作动态类48条,占37%;人事类4条,占0.03%;财政类25条,占19%。
(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分别在古蔺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古蔺县教育局门户网站、泸州市教育局网站等媒体主动公开信息2972条,内容涉及机构设置、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办事指南、计划总结等。
(二)通过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召开新闻发布会。
(三)通过阳光政务热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情况。
2016年,我局通过阳光政务热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
(四)通过信息公开查阅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在县政府政务中心未设立公众查阅点。
(五)通过微博、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未开通微博、微信平台。
(六)通过其他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通过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机构设置、机关建设、教师考调及晋级晋升等信息共34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主动公开信息没有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立足社会需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认真做好教育扶贫、学籍管理、资助政策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教育信息公开内容。狠抓学习培训,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升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运作,更好地为教育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按照《条例》和各级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专业性,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七、其他事项
(一)落实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主动公开为核心、以提升质量为重点、以完善制度为保障,以监督考核为抓手,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落实部门责任,督导检查,全面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各股室围绕深化改革推进、经济发展推进、民生改善推进、扩大政务参与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公开实效强化能力建设等方面,主动公开,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督查考核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纳入相关责任股室、责任人年度考核。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逐件落实到相关部门承办。办理结果分别报送县人大、县政协和县政府办,并送达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人员手中。
古蔺县教育局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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