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古蔺县司法局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古蔺县司法局联系(地址:古蔺县滨河路51号;邮编:646500;联系电话:0830-7100266)。
一、概述
2014年本局认真贯彻实施了《条例》和《实施办法》以及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情况,通过网站、公示栏、报纸等公开我局信息。同时,我局配备了1名工作人员,设立了一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逐步加大了司法行政公开力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运行正常,工作开展顺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其中,计划总结类3条,占23% ;其他类3条,占77%。
(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古蔺县司法局的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年报等均第一时间在政府网站公开。
(二)通过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古蔺司法局未召开新闻发布会,无通过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通过阳光政务热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本局专门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专线,由办公室专人接听,答复与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问题。统一受理如有咨询的相关问题相关股室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答复内容,经办公室领导审核后指定专人及时公开。
(四)通过信息公开查阅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古蔺县司法局未通过信息公开查阅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五)通过微博、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古蔺县司法局暂未开通政务微博、微信,无通过微博、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六)通过其它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古蔺县司法局通过信息公开查阅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其中泸州长安网13条;泸州新闻网13条;四川新闻网37条;市司法局网站28条;省司法厅5条;电子政务内网18条;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6条;古蔺快报3条;政务信息3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古蔺县司法局在2014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古蔺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古蔺县司法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本局虽然在加大司法行政工作的公开力度,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司法行政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文类信息还有待规范,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力度还有待加强,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为此,今后工作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根据要求,探索创新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公开的方式和内容,利用新型信息平台,例如:微博、微信等,扩大司法局行政信息工作的影响力。二是继续推进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和目录编制工作。根据县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政府信息目录备案管理办法,切实做好本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工作。
古蔺县司法局
201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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