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1-31 12:11:26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011日至202012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uli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古蔺县司法局联系(地址:古蔺县金兰街道滨河路86号;邮编:646500;联系电话:0830—710026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2020年各项目标任务,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情况,通过网站、公示栏等公开我局信息,逐步加大了司法行政公开力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条例》学习贯彻情况。

为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强调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新规定。强调要依托古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全县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复议诉讼案件,及时公开本单位的机构职能、法律法规、工作动态及其他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2020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31条(不含政务服务、企业信用、集体土地征收、投资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专业平台发布的数据)。

 从公开渠道来看,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27条,占比55%;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94条,占比41%,其中开设政务微信1个、公开信息51条,开设其他平台1个、公开信息43条;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政务服务场所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10条,占比4%

从公开内容来看,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全市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推进四个方面的信息公开。一是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公开。根据疫情发展趋势,依法依规公开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21条,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二是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公开优化营商环境配套政策及执行情况,健全政务服务、行政执法、证明事项等信息7条。三是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公开各类行政执法类信息5条。四是按规定进行财政预决算公开、公开财务类信息5条。

2.解读情况。针对本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措施,发布解读信息1条,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文件解读率达到100%

3.回应关切情况。2020年,公开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件2件、政协提案和答复1件。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从行政复议情况来看,共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4件,其中确认违法3件,责令答复1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古蔺县司法局一体化平台运行情况:我局现有行政事项目录清单主项21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2项,行政检查5项,行政奖励3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公共服务7项),子项10项。2020年对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律师事务所、律师、公证处、公证人员、鉴定所、鉴定人员共开展行政检查3500余次,为办事群众提供咨询解答、查询信息等公共服务650余次。没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其他业务。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累计发布政府采购交易信息3条。

(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我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根据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度,明确职责、工作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梳理编制了《古蔺县司法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六)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2020年,我局开设“古蔺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51条,粉丝数229人,阅览量达5000余次。

(七)监督保障情况。

坚持上网信息审查审批制度,严格遵循“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和“谁上网谁负责”原则,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各环节保密制度措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公开信息质量不太高;二是信息更新的速度需进一步加快;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加强相关政策解读与宣传,坚持将办事公开的要求贯穿于法律服务的各个环节,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二是及时发布各类信息,让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司法行政信息,更好地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三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条例》内容,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规范,提高业务水平,增强信息主动公开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guli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获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