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经济商务科学技术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uli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古蔺县经济商务科学技术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古蔺镇蔺阳大道126号1号楼10楼;邮编:646500;联系电话:0830-722267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古蔺县经济商务科学技术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科学发展、保障公民权利、服务企业的重要举措,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准确。
(一)《条例》学习贯彻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信息,着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强化工作管理。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把关信息编写、审核和报送各环节,信息质量经编辑股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审核、审定后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2020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67条(不含政务服务、企业信用、集体土地征收、投资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专业平台发布的数据)。
从公开渠道来看,政府网站公开信息41条,占比61%;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26条,占比39%,其中公开信息26条。
从公开内容来看,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全市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推进五个方面的信息公开。一是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公开。根据疫情发展趋势,依法依规公开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3条,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二是推进“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公开推进地方金融改革、稳妥处置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相关政策措施等信息6条。三是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公开优化营商环境配套政策及执行情况,健全政务服务、行政执法、证明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管,加大市场准入门槛、市场公平竞争、事中事后监管、诚信执业、“好差评”结果、社会信用等信息16条。四是促进就业创业方面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1条,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3条,五是推进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重大行政决策草案、依据、主要内容等信息2条,各类规划计划、重点项目信息13条,公务员招考相关信息1条,按规定进行财政预决算公开、公开财务类信息4条。
2.解读情况。针对本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措施,发布解读信息3条,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文件解读率达到100%。
3.回应关切情况。2020年,公开书记市长信箱或领导信箱(网上信访)办件8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件122件、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1件、政协提案和答复15件,开展在线访谈1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 件,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全年办结0件,转下一年办理0件。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来看,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通过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泸州市),累计公开市场主体和个人办事服务事项80项,公开办理结果80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归集公示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信息61条。
(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2020年,我局按照政务公开组织管理规范建设好单位组织机制,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规范,每一条主动公开信息都报送分管领导审批后再进行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规范编制发布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六)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情况,2020年在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公开政府信息18条,在县政府网站是设置“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栏,及时公开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政策文件、进度等信息,更新信息21条。
(七)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全力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资金及人员到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要求,落实工作考评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办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 | 0 | 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2 | 11 | 57 | |
行政强制 | 1 | 0 | 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24400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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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比较正常,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有:1.对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不够,局限于按部就班地开展工作,存在一定程度风险性。2.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丰富,偏向于行政处罚类工作信息。公开的数据信息较少,公开的动态信息偏少,不能反映我局全面工作。3.信息公开不及时,时效性有待加强,主动公开意识不强等问题。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加强局领导对信息公开工作督查督办,进一步强化督查指导,规范信息公开工作。2.认真梳理,丰富公开内容,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多样性,让群众更加了解经科局工作,让单位更多为群众服务。3.加强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重视程度,提高各股室(中心)信息公开的主动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guli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获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