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01-31 13:10:10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uli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古蔺县彰德街道蔺阳大道110号;邮编:646500;联系电话:0830-722299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扎实开展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积极探索创新信息公开形式,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我县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一)《条例》学习贯彻情况。

为贯彻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透明、准确、及时等,县局分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局领导多次组织机关各部门、窗口业务部门、各派出所召开工作会,传达学习各级各部门关于信息公开条例、制度和要求等,进一步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贯彻行政权力公开和便民服务举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2020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3534条(不含政务服务、企业信用、集体土地征收、投资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专业平台发布的数据)。

从公开渠道来看,政府网站公开信息75条,占比2%;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3273条,占比93%,其中开设政务微信1个、公开信息173条,开设政务微博2个、公开信息2778条,开设其他平台2个、公开信息322条;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政务服务场所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186条,占比5%。

从公开内容来看,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全市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推进5个方面的信息公开。一是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公开。根据疫情发展趋势,依法依规公开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13条,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二是推进“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公开民辅警开展扶贫工作等方面信息4条;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公开维稳保安信息3条。三是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公开优化营商环境配套政策及执行情况,健全政务服务、行政执法、证明事项等信息3条。四是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公开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46条,各类行政执法类信息1249条。五是推进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规定进行财政预决算公开、公开财务类信息9条。

2.回应关切情况。2020年,公开书记市长信箱或领导信箱(网上信访)办件74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件590件、政协提案和答复3件。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全年办结6件。已办结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1件予以公开、占比17%,2件予以部分公开、占比33%,3件不予公开、占比50%。

(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为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结合公安业务实际,县局建立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各相关部门设定人员,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此外,为正确处理好依法公开和保密安全的关系,县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规定,对各部门拟公开的信息按照部门审核、保密把关、局领导审批和宣传部门统一发布的程序,实行层层审核把关。一年来,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的失泄密事件。

(五)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为保障公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公安工作满意度,县公安局创新工作举措,结合新媒体建设工作,不断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开设平安古蔺微信公众号、古蔺公安抖音、平安古蔺和古蔺交警微博公众号、古蔺交警今日头条新媒体平台,主动公开古蔺公安便民服务、安全保卫、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作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和提高群众防范水平的重要举措。

(六)监督保障情况。

制定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由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保密审查和基础分类,县局办公室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二次审查,最后,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对信息是否可以公开进行审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

0

7034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11

0

120296

行政强制

22

0

450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29

+4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40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仍有一些差距。一是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社会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有待提高。

(二)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2021年,我局将把信息公开工作与社会管理创新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提高时效性和拓宽渠道为重点,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思路、新途径,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我县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主要工作措施是:一是强化依法公开意识,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二是进一步加强执行力建设,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大力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全力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发展,不断提高公安工作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guli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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