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市场监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uli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古蔺县金兰大道462号;邮编:646500;联系电话:0830-710207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古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对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要求,积极贯彻落实市、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年度工作决策部署,加强领导,靠实责任,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加大市场监管工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将市场监管工作信息公开作为强化自身监督、提升监管效果的重要手段,努力提高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实效,不断提升市场监管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条例》学习贯彻情况。
2020年9月4日,市场监管局召开工作例会,会议之前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局领导带领大家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内容,详细解读了《条例》的立法背景和意义,并对当前柳泉乡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一是认真学习,深刻领学。要求要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古蔺县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古蔺融媒体等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及时准确地对工作动态、案件信息、食药品安全常识等进行公开,提高群众知晓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2020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692条。
从公开渠道来看,政府网站公开信息302条,占比44 %;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390条,占比56%,其中开设政务微信群1个、公开信息 178 条,占比45%,通过媒体客户端载体公开信息212条,占比 55 %。
从公开内容来看,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全市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推进三个方面的信息公开。一是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公开。根据疫情发展趋势,依法依规公开市场监管领域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45条,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二是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公开优化营商环境配套政策及执行情况,健全政务服务、行政执法、证明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管,加大市场准入门槛、市场公平竞争、事中事后监管、诚信执业、“好差评”结果、社会信用等信息 条。三是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公开食品药品安全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300条,各类行政执法类信息260条。五是推进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应急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信息 2条,按规定进行财政预决算公开、公开财务类信息19条。
2.解读情况。2020年,本部门未出台规范性文件,出台重要政策措施,转载、发布解读信息50条。
3.回应关切情况。2020年,公开书记市长信箱或领导信箱(网上信访)办件 7 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件143件、协助牵头单位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 1件、政协提案和答复 3件。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来看,共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行政诉讼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通过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泸州市),累计公开市场主体和个人办事服务事项182项,公开办理结果8553条;通过泸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公示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信息11474条。
(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古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线上与线下结合、公开与服务结合,不断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服务群众为根本,推进政务公开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着力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让政务信息看得见、用得上、可监督,让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成果真正惠及群众。出台《古蔺县市场监管局关于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实施细则》,明确责任、规范运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科学、高效、有序运转。
(六)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拓宽信息发布渠道,以更贴近民生、更直接的方式加大对外宣传力度,2019年正式开通了“古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平台。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推送最新市场监督管理政策及解读、消费警示、热点案例、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等资讯,方便群众了解掌握古蔺市场监管局监管动态。微信公众平台有专人维护,至少两周更新内容,2020年共发布信息178条。
(七)监督保障情况。
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会,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网站管理、信息审核把关、依申请公开办理等综合能力。适时召开市场监管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和业务培训会,着重对各股室负责协助提供政务公开相关业务资料的工作人员进行全方位精心指导,力争进一步增强全系统政务公开意识,完善政务公开网络体系,提升政务公开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3 | 0 | 1109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993 | 0 | 383 | |
行政强制 | 32 | 0 | 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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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对政务公开目录清单的认知不够到位,存在部分公开目录要求公开的信息没有公开的情况。二是少数同志对政府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部分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力度不够大,进度不快,缺乏持续性。部分部门人员变动后就存在没人接手相关信息报送的情况。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大单位同志的培训宣传,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确保政务公开信息报送也被列为重点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guli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获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