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1-01-31 13:17:1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uli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古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古蔺县西区双创中心9楼;邮编:646500;联系电话:0830-722227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强化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及回应关切力度,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满足社会公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持续推动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条例》学习贯彻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条例》学习,通过会议专题学习、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从三方面抓紧贯彻落实。

1.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全局学习培训围绕《条例》修订背景、公开主体范围、公开内容、依申请公开、监督保障等方面进行重点解读,学懂弄通政策要求,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理清职责定位,明晰工作重点和任务,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2.结合实际,推动工作。根据《条例》规定的依申请公开、服务便民措施、公开原则和程序,坚持学习《条例》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3.加强配合,形成合力。为全面落实《条例》工作要求,县住建局要求各股室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认真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古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2020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68条(不含政务服务、企业信用、集体土地征收、投资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专业平台发布的数据)。

从公开渠道来看,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9条,占比11.3%;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143条,占比85.1%,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政务服务场所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6条,占比3.5%。

从公开内容来看,一是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公开。根据疫情发展趋势,依法依规公开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27条。二是推进“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公开信息14条;三是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公开优化营商环境配套政策及执行情况信息1条。四是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公开,社会保障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1条,促进就业创业方面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3条,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17条,各类行政执法类信息2条。五是推进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各类规划计划、重点项目信息5条,应急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信息3条,公开财务类信息2条。

2.解读情况。针对本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措施,发布解读信息10条,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文件解读率达到100%。

3.回应关切情况。2020年,公开书记市长信箱或领导信箱(网上信访)办件94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件459件、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5件、政协提案和答复4件。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全年办结19件,转下一年办理2件。已办结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18件予以公开、占比94.7%,1件不予公开(四类过程性信息)、占比5.3%。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通过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泸州市),累计公开市场主体和个人办事服务事项432项,公开办理结果4947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归集公示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信息93条,历年累计归集公示企业相关信息610条;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累计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交易、土地使用和矿业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3条。

(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1.加强公开信息审核及发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城市管理、城市建设和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形式,主动发布城市建设等信息。

2.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与民生密切相关和新闻媒体高度关注的政策文件,均要进行解读。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由分管领导携相关科室负责人切实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准确发布信息,有效引导社会预期。

3.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城市建设及城市管理,以及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和热点问题,畅通民众关切回应渠道,利用公开电话、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形式,及时收集意见建议,对群众关切积极作出回应。

(六)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情况。2020年,我局通过“古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8条,粉丝达到1万5千人。

(七)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内容监管,完善把关机制,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级”审查制度,严格进行保密审查,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优化人员分工,落实专职人员,有效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机关股室、下属事业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政务信息发布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3

9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7

-7

3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个

98.8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0

0

0

0

0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

0

0

0

0

0

1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9

0

0

0

0

0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良好,但在政策解读方式的多样性、网站部分栏目的更新时效性方面还需要提高和改进。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业务学习和人员培训,落实工作责任,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质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guli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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