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行政审批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uli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县行政审批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古蔺县彰德街道迎宾大道865号;邮编:646500;联系电话:0830—720431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古蔺县行政审批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信息中心的精心指导下,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修订完善局《信息发布工作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定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技术股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二是严肃信息公开审查。采用拟稿(信息提供)、审核、签发各责任人层层签字,从严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把关,防止违规违纪或不规范的信息发布;三是拓展公开载体。利用纸质《办事指南》、窗口LED显示屏、县政府公众信息网、政务微信公众号、政务外网门户网站等对窗口办理事项的法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联系电话等依法依规公开。
(一)《条例》学习贯彻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单位结合管理服务工作实际,于2020年5月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会议要求,要将《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到工作中,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要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我单位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依据工作实际,明确信息公开范围,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43条(不含政务服务、企业信用、集体土地征收、投资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专业平台发布的数据)。
从公开渠道来看,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5条,占比17.48%;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131条,占比91.60%;其中开设政务微信1个,公开信息131条;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政务服务场所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20条,占比13.99%。(大部分公开信息通过多类渠道公开)。
从公开内容来看,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推进五个方面的信息公开。一是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公开。根据疫情发展趋势,依法依规公开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16条,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二是推进“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公开扶贫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村贫困人口动态管理、贫困县脱贫摘帽、“回头看”“回头帮”、扶贫成效等方面信息10条;围绕公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公开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信息,做好治理城市黑臭水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固体废物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环境监测、生态环境准入等信息2条;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公开推进地方金融改革、稳妥处置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相关政策措施等信息15条。三是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公开优化营商环境配套政策及执行情况,健全政务服务、行政执法、证明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管,加大市场准入门槛、市场公平竞争、事中事后监管、诚信执业、“好差评”结果、社会信用等信息41条。四是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公开医疗卫生类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1条,社会保障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2条,促进就业创业方面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8条,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3条,食品药品安全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1条。五是推进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重大行政决策草案、依据、主要内容等信息5条,各类规划计划、重点项目信息12条,人事招考相关信息2条,按规定进行财政预决算公开、公开财务类信息8条。
2.解读情况。2020年,本部门未出台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措施,转载、发布解读信息32条。
3.回应关切情况。2020年,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件8306件。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通过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泸州市),累计公开市场主体和个人办事服务事项1327项,公开办理结果54765条;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累计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交易、土地使用和矿业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500条。
(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2020年,我单位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政务公开法定职责,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探索创新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和办法。一是完善党务政务信息公开软、硬件载体建设,“线上+线下”充分融合应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率,最大限度便民利企;二是依据部门职责,编制基层政务公开清单,锁定信息公开范围;三是强化监管,在县委宣传部、县信息中心等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常态化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监督,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
(六)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根据机构改革部署,我单位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人专岗负责此项工作,局下属事业单位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设立了信息技术股,派遣专人协助信息发布、信息公开平台维护管理、网站安全检查、信息公开台账录入等,通过健全制度、开展培训教育等方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
(七)监督保障情况。
2020年度,我单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到股室、个人,纳入局机关年度目标考核管理范围,通过自评、集体测评的方式对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评价、考核,倒逼责任和目标落实到位。另一方面,设置意见箱、热线电话、公众号“建议意见”专栏等,广纳社会各界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意见、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4 | 58.7905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上一年度相比较,经验积累更多,各项程序实施更加规范,但还存在很多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制度不够完善,对政府信息公开台账登记不及时,信息公开审核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有时存在缺失现象,应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并严格落地落实。二是时效性有待加强,部分工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应进一步强化工作时效性,及时满足公众知情权。三是监督检查不够,因政府信息公开是常规工作,局限于按部就班进行,导致其重要性和风险性有时受到忽略,局领导督查督办不够,应进一步强化督查指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guli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获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