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此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将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uli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古蔺县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泸州市古蔺县彰德街道蔺阳大道双创中心7楼;邮编:646500;联系电话:0830—7211278)。
一、总体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政务信息公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对需要公开的内容进行了全程公开,2020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共发布各类工作动态99条,(其中工作动态48条、政策执法监督19条、规划计划1件、数计数据1件、预算及“三公”经费3条、专项资金1条、其他公示公告26条),在四川农业农村厅网、中国农业信息网、古蔺融媒等网上发布各类工作动态信息70条。在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窗口,有专人负责解答和办理农药经营许可、动物防疫条件许可、种子备案等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专人解读粮油生猪发展政策、农村土地流转过程及农民负担等问题。通过开展“放管服”改革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方便了群众办事,促进了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条例》学习贯彻情况。
根据安排,我局于2020年4月20日组织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了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会上全体干部职工一致认为,新修订《条例》是我国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法规,其发布实施对于提高我国政府施政行为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意义深远。要求广大干部职工在会后,要认真领会新修订的《条例》精神,把领会精神与深入推进农业农村工作,切实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会议要求,要对照新修订的《条例》要求,结合当前推进农业农村工作的新形势,认真梳理工作职能,准确确定公开内容,明确公开形式,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把握三点:一要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都要采取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向社会或单位内部公开。二要突出政府决策行为、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开服务职能情况的公开。三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以及容易产生不正之风、滋生腐败现象的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2020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69条(不含政务服务、企业信用、集体土地征收、投资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专业平台发布的数据)。
从公开渠道来看,政府网站公开信息99条,占比58.5%;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30条,占比17.7%;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政务服务场所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40条,占比23.8%。
从公开内容来看,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全县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推进执法监督、脱贫产业等四个方面的信息公开。一是推进“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公开扶贫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回头看”“回头帮”、扶贫成效等方面信息5条;围绕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动物粪污排放分类处置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农业环境监测等信息15条;二是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公开优化营商环境配套政策及执行情况,健全政务服务、行政执法、证明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管,加大市场准入门槛、市场公平竞争、事中事后监管、诚信执业、“好差评”结果、社会信用等信息45条。三是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公开农业产业方面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19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15条,各类行政执法类信息15条。四是推进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重大行政决策草案、依据、主要内容等信息4条,各类规划计划、重点项目信息2条,应急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信息25条,按规定进行财政预决算公开、公开财务类信息4条。
2.解读情况。针对本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措施,发布解读信息4条,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文件解读率达到100%。
3.回应关切情况。2020年,公开书记县长信箱或领导信箱(网上信访)办件2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件53件。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没有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通过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泸州市),累计公开市场主体和个人办事服务事项23项,公开办理结果40条。
(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坚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紧密结合农业工作实际情况,不断将农业工作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结合,加大了公开力度,重点对项目建设的法规政策、项目进度、资金监管、工作方法、工作成效等事项进行全面公开,让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内容的同时,狠抓了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培训,规范和细化公开内容,保证了内容真实、准确、及时,全面、程序符合规定,确保了政务公开实效和质量。
(六)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我局在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古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外,还通过古蔺融媒、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平台等渠道对各类信息进行公示,2020年,我局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强化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时效性、规范性,进一步扩大畅通了信息公开途径,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渠道。
(七)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6 | -2 | 4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54 | 1 | 10 | |
行政强制 | 2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信息公开不及时。一是不能实时收集文稿。网上政务信息公开,需要实时采集文章稿件,但因农业农村工作主要是在乡镇基层一线,导致负责信息公开人员不能及时采集信息。二是部分信息出现漏登情况。我局站所太多,开展工作情况未能及时传给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导致信息漏登。
2.宣传载体落后。在新形势下如何结合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甚至APP等新媒体或新方式进行政务公开方面研究不多、创新更少,致使群众获取政务信息渠道不畅,有些已公开的事项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不能让群众及时了解最新的农业农村动态。
改进情况
1.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宣传以及对单位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让工作人员熟悉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流程和重要性,让工作人员将要公开的信息及时传递给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同事进行公开。
2.探索信息公开新方式。探索在新形势下如何结合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甚至APP等新方式进行政务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guli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获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