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uli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古蔺县彰德街道双创中心一号楼5楼;邮编: 646500;联系电话:7222897)。
一、总体情况
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紧紧围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一目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坚持推动政务规范、透明、廉洁、高效运行的总体思路,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关各股室按要求落实公开事项。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及时通过报刊、新媒体、网站,印发宣传单和海报等方式,以全覆盖、多层次发布和更新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有力地促进了教育体育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一)《条例》学习贯彻情况。
2020年,我局围绕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县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紧紧依托古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古蔺教育发布等主流媒体,把信息公开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的重要举措。不断强化领导,规范运作,加强监督,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监督、以公开促效能,广泛开展了教育改革、队伍建设、招生入学、校园安全、教学成果、科技培育创新等信息发布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教育和科技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2020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115条。
从公开渠道来看,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96条,占比17%;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919条,占比83%。
从公开内容来看,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全市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推进三个方面的信息公开。一是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公开。根据疫情发展趋势,依法依规公开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20条,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二是推进“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公开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信息32条;三是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公开教育方面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800余条。
解读情况。本部门未出台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措施,未发布解读信息。
回应关切情况。2020年,公开书记市长信箱或领导信箱(网上信访)办件28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件391件,所有接件全部按时办结。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本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通过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泸州市),累计公开市场主体和个人办事服务事项32项,公开办理结果15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归集公示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信息154条,历年累计归集公示企业相关信息20条。
(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我局对照公开标准目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认真梳理《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积极公开各类信息,全面推进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六)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1.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情况
我局工作中充分利用古蔺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专栏,及时发布实时动态信息,及时对教育扶贫、教师资格证办理、学生入学等热点和焦点问题作出回应。
2.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情况。
我局“古蔺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为服务对象提供最新的政策法规消息推送、方便快捷的教育信息查询等功能,截至目前,粉丝量达到20194余人,平均阅览量为800次,2020年信息发布量900余条。信息内容多次被“泸州市教育网”“古蔺融媒”等平台转载,同时及时回应解决群众关心的教育问题。
3.传统公开载体建设管理情况。
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等渠道,印发宣传单和海报等方式,以全覆盖、多层次宣传解读最新的教育政策,全年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宣传海报8千余份,悬挂标语横幅300余幅,现场解答群众咨询6万余人次,同时借助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入户宣传,切实做牢宣传推广工作。
(七)监督保障情况。
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遵循“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和“谁上网谁负责”原则,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各环节保密制度措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 | 0 | 15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7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48330855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意识不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部分公示信息停留于表面;
下一步工作重点:一是加强与各科室、有关单位的交流与衔接,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二是加强对信息联络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开阔工作人员视野;三是通过增加公开栏等形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guli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获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