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古蔺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1-13 17:40:43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uli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古蔺县司法局联系(地址:古蔺县金兰街道滨河路86号;邮编:646500;联系电话:710026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畅通政府公开渠道,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提高政务公开水平,积极履行公开职责,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2021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393条(不含政务服务、企业信用、集体土地征收、投资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专业平台发布的数据)。

 从公开渠道来看,政府网站公开58条,占比15%;市司法局网站公开信息131条,占比33%;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197条,占比50%,其中开设政务微信1个、公开信息116条,开设其他平台1个、公开信息81条;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政务服务场所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7条,占比2%。

从公开内容来看,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全市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推进四个方面的信息公开。一是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公开。根据疫情发展趋势,依法依规公开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4条,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二是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公开优化营商环境配套政策及执行情况,健全政务服务、行政执法、证明事项等信息7条。三是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公开各类行政执法类信息5条。四是按规定进行财政预决算公开、公开财务类信息2条。

2.解读情况。针对本部门出台的重要政策措施,发布解读信息2条。

3.回应关切情况。2021年,回复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件5件、人大提案和答复1件、政协提案和答复3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古蔺县司法局一体化平台运行情况:我局现有行政事项目录清单主项27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1项,行政检查5项,行政奖励4项,行政给付3项,公共服务12项),子项36项。累计发布政府采购交易信息2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我局开设“古蔺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16条,粉丝数323人,阅览量达8000余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确定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任务。坚持上网信息审查审批制度,严格遵循“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和“谁上网谁负责”原则,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古蔺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工作制度、工作效率和服务意识等方面还存在不足:一是对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信息中心工作人员数量少,有时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对工作动态的公开不够及时全面;二是未能很好地围绕公众的需求开展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内容简单、政策及文件内容少,公开范围过窄的现象;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有待完善。

下一步,司法局将按照《条例》和上级的要求,继续加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二是加强保密审查,扩展公开范围。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实现亲民、利民、便民、为民,架起为民服务的沟通桥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guli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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